盐城:出台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1日】
【来源:江苏省盐城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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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江苏省盐城市委、市政府联合出台《盐城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作为全市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开展的配套性文件。

实施细则旨在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为科学作出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评价提供明确依据。细则要求在市县两级建立由组织部门牵头,纪检、人社、审计、统计等部门参加的联席工作机制,明确了自然资源资产追究对象和应承担责任的具体情形,以及责任追究方式、主体和程序,并将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生态效益等情况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奖惩的重要内容。

在上述文件起草过程中,盐城市审计局紧密结合近年来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探索和实践,广泛深入组织讨论研究,提出一系列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充分吸纳,体现在了实施细则的字里行间。(局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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