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向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发出经济责任审计提醒函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09日】
【来源:河南省新乡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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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南省新乡市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向所属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发出经济责任审计提醒函,把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精神、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与依法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进一步突出关键少数领导干部权责意识,强化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和制约,起到了较好的预防和预警作用。

该提醒函以两办《规定》以及省审计厅制定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经济责任审计责任界定指导意见》内容为蓝本,把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应承担的经济责任主要内容、必审内容清单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逐条列示,使领导干部既清醒的意识到其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负有重大责任,同时也对其提示经济责任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警示“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刚性纪律约束,促使其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

随着六中全会精神的深入贯彻,新乡市凡负有经济责任的县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将全部纳入经济责任审计提醒函范围。(游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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