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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计算机巧审农行“应付利息”

班东启 马 锋


 
今年我们在对农行审计过程中发现,农行“应付利息”是采取手工计提的方式,即“应付利息”的提取数是根据每季初的存款余额,按照现行利率分类手工匡算出来的。由于近两年国家利率的频繁变动,这样的方法很难真实反映银行损益,容易造成多提或少提的情况的发生,违反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有些银行可能因此人为调整“应付利息”提取数,从而达到调整损益的目的。
为此,我们在研究了相关法规的基础上,根据我们采集的电子数据,编写出了“应付利息”计算程序。我们在编写程序时注意了以下几点:一是要建立起利率库;二是分析已采集的电子数据,查看是否具有“账户”、“存入日期”、“存款期限”、“存款种类”及“存款余额”等关键字段;三是将被审计单位的电子账与手工账进行核对,在核对无误的基础上,再利用计算机进行“应付利息”计算,以避免被审计单位以电子数据有误为由拒绝承认计算结果。
程序的具体用法是,根据“存入日期”和“存款期限”到利率库中查找出相应利率,并将“存入日期”与上一年末相比较,如果其结果大于或等于“存款期限”,则说明此款项属到期未取,超出部分按活期计息,其“应付利息”按“存款期限”计算即可;如果比较结果小于“存款期限”,则“应付利息”计算到1999年12月31日止。最后将“应付利息”字段进行汇总,由此得出被审计单位年末应该存在的“应付利息”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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