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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12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情况查出违反税法金额93亿


 
审计12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情况查出违反税法金额93亿
受国务院委托,李金华近日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举行的全体会议上,报告了1999年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李金华说,在审计12个省的国税系统税收征管情况时,查出违反税收法规金额93.70亿元,其中影响中央财政收入27.90亿元。主要问题,一些国税部门尤其是基层国税部门执行税收法规的随意性较大,有税不征,违规减免税,混淆入库级次,少报欠税等问题较为突出。有的国税部门为了自身利益,执法犯法,参与虚开增值税发票,截留挪用国家税款,私设"小金库"。审计署审计了海关系统11个直属海关,查出关税征管不严、保税货物监管不力等违法违规问题11.21亿元,其中影响税收收入3.46亿元。有的海关与走私分子相互勾结,走私护私。对国务院55个部门和直属单位进行审计时,查出的主要问题是,18个部门应缴未缴预算收入17.28亿元;36个部门挪用财政资金21.09亿元,主要用于建楼堂馆所、行政经费开支和借给外单位使用;20个部门滞留财政资金56.55亿元;5个部门在机构改革以后仍向原下属单位进行摊派,收取资金4564万元。有些部门财务管理混乱,监督不力,给少数人员侵占国家资金造成了可乘之机。审计署对查出的问题,已经依法进行了处理。
审计署对1998年增发的1000亿元国债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和使用国债资金的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审批、资金拨付和管理使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确保了积极财政政策的顺利实施,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增长。总的看,国债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是好的。但在审计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有的地方和单位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用国债资金28.59亿元;有的地方将已经完工或未完成前期准备工作等不符合申请条件的项目,作为国债项目申报,甚至虚报项目,套取国债资金5.50亿元,导致出现了"三边"工程或国债资金的闲置;还有一些地方的国债建设项目财务管理混乱,存在白条入账和大额现金支付等现象。各地方各部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非常重视,认真进行了整改,许多地方在审计过程中主动采取措施进行纠正。据初步统计,截至今年2月底,已经归还被挤占挪用的国债资金13.90亿元,有9人被移交司法机关立案查处,有4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审计署在审计水利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时,查出挤占挪用水利建设资金用于建楼堂馆所、投资入股和行政经费开支等30亿元,占审计资金总额的10%,发现违法犯罪案件14起。审计署还对58个国家重点水利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查出挤占挪用水利建设资金17.80亿元,多列概算、虚报投资完成额和损失浪费等33.20亿元。对审计查出的挤占挪用水利建设资金的问题,审计机关要求限期归还原资金渠道。在三峡移民资金和移民建镇资金的管理使用中,挤占挪用的问题比较严重。审计三峡移民资金53.60亿元,其中有4.73亿元被用于建办公楼、宿舍和办公司。审计移民建镇资金19亿元,其中有2.53亿元被滞留和挤占挪用。审计查出10起贪污、侵吞三峡移民资金的案件,涉案人员14人。对扶贫资金和移民资金审计查出的问题,国务院十分重视。目前,审计机关对上述问题已经依法进行了处理,个人涉嫌贪污私分公款的,已经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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