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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政府召开省直机关审计自查工作会议(07-4-20)


   来源: 吉林省审计厅 
 
  近日,吉林省政府组织召开部分省直机关审计自查工作会议。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吴佩军主持,具体负责审计自查工作的省审计厅领导阎宝泰厅长、刘庆恒副厅长在会上作了发言,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纪检委办公厅和省委、省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等24个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或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主管财务工作的处室负责人以及省审计厅有关处室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省审计厅厅长阎宝泰向参会同志通报了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指出审计自查是审计机关对部门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实行审计监督与部门自查相结合的一种办法,是审计厅的一项创新性举措。通过开展审计自查,全面检查自身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预算管理,规范财政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利于加强机关廉政建设,严肃财经纪律,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时也可以有效扩大审计覆盖面,提高审计监督效率。从明年开始,审计自查工作将纳入审计计划管理。省审计厅副厅长刘庆恒还在会上对2007年部分省直机关审计自查工作方案进行了讲解,就审计自查的范围、内容重点以及方式方法等作了具体部署。

  会议强调,审计自查工作由省政府统一领导,省审计厅负责制定方案,统一部署、统一标准、统一要求,与24个审计自查单位共同完成。各自查单位按照方案的要求,对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执行、财务收支情况等进行自我检查,查找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整改,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向省审计厅报送自查报告;审计厅审核汇总自查报告,并对部分单位的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形成专题报告上报省委、省政府。
会议要求,针对审计自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情况复杂,省审计厅和各部门要加强联系,搞好协调,密切配合。审计厅要指定对口处室负责与各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定期召开自查工作调度会,适时控制自查工作进度和质量,听取对自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审计自查工作制度。
 
  会议要求,各自查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肃纪律,与省审计厅密切配合共同作好自查工作。他指出,审计自查是审计厅在实践中探索出的一种具有创新性的工作方式,是强化预算管理,规范财政财务支出行为和财政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各自查单位的自我检查、自我发现、自我整改和自我规范,与其他部门组织的财务自查相比,审计自查具有涉及范围广、自查程度深、成果利用层次高等特点。他强调,各自查单位要通过开展扎扎实实的自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最终达到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图为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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