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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担保贷款造成184万元损失 吉县农行原副行长被查处(06-11-2)


   来源: 中国审计报 
 

    本报讯   近日,山西省吉县审计局对吉县农行原副行长王康宁因介绍担保贷款给信用联社造成信贷资金损失184万元的问题,向县人民检察院进行了移送,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经审计核实,王康宁1993年至1995年间担任吉县农行副行长,分管县信用联社工作,期间其担保、介绍担保贷款共5笔,至审计日累计本息共欠184万元。审计发现,王康宁与他人合伙编造吉县农行劳动服务公司这一虚假单位与乡宁埔上村五一洗煤厂签订了担保协议,且王康宁本人在协议中签有到期愿担保本、息的字样,于199368在联社营业部贷款15万元,至审计日累计欠本息为54万元。此后经王康宁介绍,吉县城关信用社分别于19949151230两次给乡宁县沈志敬贷款4万元,至审计日欠本息计22万元;吉县城关信用社、窑渠信用社还分别于19941995年给明珠洗煤厂、明珠洗煤集化厂各自贷款25万元,至审计日累计欠本息合计为108万元。(成杰   敬民   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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