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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1号(总第02号):“50个县基础教育经费审计调查结果”
【时间:2004年06月22日】 【来源:】 【字号:
 
 
 
 
 
50个县基础教育经费审计调查结果

(二○○四年六月十八日公告)
 
 
  为促进建立基础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加强基础教育经费管理,2003年10月至2004年1月,审计署组织17个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对17个省(区、市)的50个县(市、区)2002年和2003年上半年基础教育经费投入及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各级政府认真贯彻《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高度重视基础教育工作,不断深化改革,加大投入,逐步建立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基础教育事业取得了较快发展。2002年,50个县基础教育经费普遍增长,总计投入60.17亿元,比上年增长20.8%。其中财政预算内安排40.42亿元,预算外收费17.11亿元,分别增长29.2%、14.1%;政府性基金、社会捐赠、集资等其他资金2.64亿元,比上年有所下降。

  大部分县预算内教育经费的增长高于同期财政收入的增长。中央和省级财政明显加大了支持力度,2002年通过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分别投入9.98亿元、6.06亿元,增长48.5%、43.9%;县乡财政安排资金也比上年增长18.7%,承担了超过一半的教育拨款。各级财政对基础教育的投入机制正在逐步完善。但审计调查也发现,基础教育经费投入及管理使用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挤占挪用教育资金问题依然存在

  审计调查发现,43个县地方政府及财政、税务、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小学校挤占、挪用、滞留各类教育资金4.45亿元。

  一是33个县挤占挪用学校收费等预算外资金2.19亿元,用于平衡财政预算、部门经费、市政工程、建办公楼、发放教职工补贴等。如广东省化州市财政局挪用学校收费资金400万元用于平衡预算,市教育局及各镇教办挪用学杂费等2 561万元,主要用于建办公楼和办公、招待费开支;云南省马龙县政府挪用农村义务教育捐款200万元用于道路绿化亮化工程。

  二是20个县挤占挪用教育费附加1.2亿元,用于办公经费、平衡预算、发放工资、垫缴农业税等;16个县的财税部门从教育费附加中提取手续费等964万元。如浙江省东阳市挪用农村教育费附加5 486万元,发放教师地方性补贴和奖金。河北省涞源县国税局从矿业企业上缴的城市教育费附加中,支取奖励经费比例高达50%。

  三是19个县擅自变更上级专款投向,挪用基础教育补助资金2 805万元,用于发放工资、偿还债务、抵顶乡镇上缴税收缺口等;20个县滞留上级拨付的教育专款3 810万元。如四川省南部县财政对未完成农业税收任务的乡(镇),直接扣减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抵作上缴的农业税,据测算相应扣减教育经费226万元;截至2003年10月,江苏省灌南县财政局和北陈集财政所,尚未将省市2002年下达的危房改造专款、教师陈欠工资专款等1 548万元拨付到位。

  四是14个县教育部门及所属单位将本应取之于学生、用之于学生的各种教育回扣、代办劳务费等3 671万元占为己有,用于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经费开支。广东省化州市教育局通过向发行单位收取图书资料回扣款等方式,将中小学生交纳的1 356万元图书资料款、体检费等以现金、私人存折等形式隐匿账外,大部分被集体和个人私分,目前涉案人员有10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2人被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二)乱收费现象尚未得到根本遏制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加大了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力度,中小学乱收费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部分县义务教育阶段生均负担有所下降。但总体看,50个县基础教育收费总规模仍呈增长趋势,2002年收费总额23.2亿元,较上年增长7.87%,生均负担469元,增长4.68%。

  乱收费现象尚未得到根本遏制,基础教育收费中有相当一部分是违规收费。调查发现,2001年至2003年10月,45个县违规收费4.13亿元,其中政府部门违规制定政策收费2.46亿元;中小学校自行违规收费1.67亿元。一些地区层层加码,违规收费名目繁多。如2002年春季至2003年春季,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工作县重庆市巫溪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自定政策向学生收取伤害赔偿金、公务业务费、环卫费、搭伙费117万元,同时3个镇政府分别以普九基金、危改基金、排危和锅炉集资款名义,向学生收费19万元,7所中小学校又自行向学生收取初中择校费、防疫费、学前班增容费、代办保险费等128万元。

  (三)基础教育负债增长迅速

  50个县2001年底基础教育负债为23.84亿元,2002年底达31亿元,增长30%;至2003年6月末,仅半年时间又增长了25.7%,达38.98亿元。负债增长速度大大高于同期教育经费投入增长速度,负债总额相当于这些地方一年财政收入的80%,最高的四川省小金县负债高达地方财政收入的6倍多。同时基础教育负债面广,有些县80%以上的中小学校都有负债,宁夏中宁县中小学负债面达96%。

  审计调查发现,一些地方和学校,过分追求超前发展和不适当的达标升级,目前的负债中有72.5%是因新建校舍和达标升级形成的。如山西平遥中学计划投资8 516万元新建校舍8.4万平米,实际建筑面积12万平米,总投资1.3亿元,学校总负债已达1.16亿元。负债形式主要是银行贷款、施工队垫款以及向教师和社会借款等,其中拖欠施工队垫款较为普遍。据对28个县的不完全统计,截止2003年6月底,拖欠施工队垫款达12.1亿元,约占负债额的50%。

  另外,审计调查发现,到2003年6月末,有19个县仍在欠发国家规定的教师工资2.02亿元,相当于2002年应发国家规定工资总额的17.7%,其中2001年以前陈欠1.04亿元,2002至2003年上半年新欠0.98亿元。

  三、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公用经费投入不足。财政对教育的投入虽有较快增长,但仍存在结构性不足。2002年,50个县教育系统用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中,人员经费占到了87.3%,新增拨款有73%用在了人员经费开支上。而同期中小学校公用经费支出9.51亿元中,约90%是靠收费等预算外资金解决。在已制定公用经费标准的34个县中,有23个县实际投入公用经费低于规定标准的32%,缺口资金1.15亿元。公用经费不足成为中小学违规收费的一个客观诱因。

  (二)基础教育底子薄弱。近几年,各级政府加大了对中小学基础设施投入和危房改造力度,但由于基础教育特别是农村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账多,底子薄,财政对基础教育的建设性投入,只能满足需要的四分之一左右,其余仍靠负债、收费等非财政资金解决。截至2003年6月末,45个县仅重新翻建学校危房一项,就需投入资金约7.5亿元,大部分资金未落实。

  (三)相关改革措施未衔接、落实到位。农村税费改革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但调查发现,有14个县在取消农村教育费附加和教育集资后,相关弥补机制还没有及时建立和完善,形成了约8 200万元的教育资金缺口;23个县尚未按要求撤销乡(镇)教办,8个县虽撤销了乡(镇)教办,成立了中心学校,但未转换职能,分流人员,一年花掉教育经费约1.18亿元。另外,教职工超编问题在一些县还未得到解决,占用了有限的教育经费。

  (四)一些地方政府及部门法纪观念不强。有些地方政府和部门缺乏严格自律和依法办教育的责任意识,将教育收费视为可支配财力,不顾中小学校经费困难,随意挤占挪用甚至挥霍浪费教育资金。如广东省吴川市教育局及17个镇教办一年半时间就吃、分教育经费600多万元。有的地方部门向中小学转嫁债务,抽调学校资金发工资、补经费、买轿车,加重学校负担。一些地区对治理中小学乱收费认识不足,相关检查工作不够深入、扎实、严格,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不严,缺乏标本兼治的措施。

   四、审计建议

  根据审计调查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基础教育经费管理,推动教育事业发展,审计署建议:

  (一)严肃纪律,严禁挤占挪用教育资金。应抓紧推行和完善县以下教育系统“收支两条线”、部门预算等改革措施,强化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财务管理,严肃查处挤占挪用教育资金等违规行为。同时,逐步实行教育经费收支公告制度,发挥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作用。

  (二)采取措施,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进一步完善联检制度,将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并严格责任追究,严肃处理和曝光各种乱收费行为,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对乱收费的高压氛围,促进基础教育收费形势有一个根本性的好转。

  (三)高度重视,妥善处理基础教育负债。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县乡基础教育负债的调查研究,摸清底数,从实际出发,制定有效的解决办法,防止形成重大隐患。今后应严格控制普通高中负债,严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搞负债建设。

  (四)加快步伐,调整优化教师队伍。各地要严格按国务院及中央有关部门的决定和要求,核定教职工编制,抓紧撤销乡(镇)教办等乡镇教育主管专门机构,加快分流超编人员,使有限的教育资金能够切实有效地用在教育一线。

  (五)增加投入,努力弥补基础教育资金缺口。各级财政要结合公共财政改革,逐步将教育支出的重点向基础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倾斜。上级财政要继续加大对县级财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教育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县乡政府应从促进社会经济长远发展,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基础教育的投入,在保证教师工资发放的基础上,逐步增加对中小学校公用经费和建设性经费的投入,缓解中小学收费和负债压力。

  五、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调查结束后,审计署及时汇总调查情况,向国务院提交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并将调查情况向有关地方政府作了通报。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对审计调查结果给予高度重视。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批示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严肃查处审计调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一步加强教育资金的管理。财政部、教育部以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为切入点,结合教育系统的现状,联合下发了《关于严禁截留和挪用学校收费收入加强学校收费资金管理的通知》,教育部还以内部明电的形式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加强资金管理的紧急通知》。各省(区、市)采取具体措施予以落实。对这次审计调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有关省、市、县认真整改,有关责任人受到了党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已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附件:基础教育经费审计调查50个县名单
 
 

基础教育经费审计调查50个县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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