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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人民的利益——广州办查处八家企业非法集资8亿元案件纪实(05-9-26)
【时间:2005年09月26日】 【来源:】 【字号:
 
  位于广东省西部的某市,经济不甚发达。然而,就在这个不甚起眼的地区,却发生了性质严重的非法集资案件。此案涉案人员之多,金额之巨,影响之大,令人震惊。

  2004年1月,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办在对人行广州分行审计中发现:该市所属A、B两个县级市的8家企业从1997年下半年至2002年,以合作开发果园等名义面向国内十几个省和美国、法国、新加坡、香港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境内外18000人非法集资8亿元。非法集资资金大量滞留境外,损失巨大,具有明显的金融诈骗性质。上述情况以审计要情上报后,国务院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均已抓获。

  背后的故事还得追溯到2003年。

确定重点  找准目标

  2003年10至11月间,广州办在对广东省某市财政支农资金审计调查中发现,该市一些农业企业利用假合同、假发票套取财政支农资金归还集资款。大量当地人也来审计组驻地反映农村基金会和行业基金会非法集资未兑现的问题。职业的敏感性让审计人员意识到,当年的集资问题可能又卷土重来。而人民银行有监督管理金融市场的职责,是否可以对此类问题在接下来的人行审计中作专项审计调查?审计人员立即将情况向办领导做了汇报,办领导表示此案关乎人民利益,应在人行审计中查深查透。接着,通过审前调查,审计组制定了以查找人行监管记录为突破口、以集资资金为主线、从企业银行账户入手,内查外调、彻底弄清企业非法集资的手法、背景及资金去向的审计思路。

  2004年1月,农历除夕将近。但为了将问题查清楚,切实保护群众的利益,该办3名审计人员毅然来到了该市开始审计调查。由于重点明确,审计人员来到该市,就查看了人行该市中心支行的监管记录,并结合财政支农资金调查了解的有关情况,很快将目标锁定在8家企业。

内查外调  一追到底

  目标确定后,审计组三名同志开始兵分两路展开调查。一个同志去B市了解情况,两名同志在A市追查。他们首先来到号称A市农业龙头企业的某果业有限公司。然而,公司董事长在审计人员足足等了一个上午后也没有露面。下午,审计人员决定另辟蹊径,以该企业银行账户资金流向为突破口。果然大有乾坤。审计发现,2000年至2002年,该公司将外地集资款1.04亿元划入其在农行A市支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至2002年底,该账户仅有余额14.8万元。这些资金被大批提现去向不明,显然有转移资金之嫌。审计人员信心更足了。然而这只是冰山一角。第二天,他们在A市主管农业副市长的陪同下,再次来到果业公司询问调查。公司董事长终于现身了。但好说歹说,他都以各种理由拒绝给出集资的相关原始资料。经过六个小时对峙,其见审计人员态度坚决,答应出具书面说明。审计人员按照其提供的资料去果园现场核实,发现其提供的用于集资的果园亩数与实际有很大出入,甚至出现同一块地被多次用于集资的现象。

  此后,审计人员一方面继续调查其余几家非法集资企业。发现这些企业现金交易及白条单报账等现象较为普遍,有的企业账册不全甚至长时间不记账。如:某庄园有限公司从1998年后根本无帐可查,审计人员只得从一大袋原始凭证和白条中整理集资款项,资金去向更是无人知晓;1999年至2002年,B市农业发展总公司共提取现金1.9亿元,绝大部分支出凭据为白条单,其支出的真实性难以证实。另一方面,审计人员通过马不停蹄走访当地的国土、农业、司法等相关政府部门。发现集资活动带有明显的政府背景。如:上述企业到外地开展集资活动,事先均得到当地政府部门的批准。在集资过程中,企业出资邀请国土、林业、司法等政府职能部门参与,为其办理有关手续及公证,部分政府领导还到集资现场以政府名义为公司作保。甚至在中国人民银行1997年下发有关严禁企业利用庄园开发进行非法集资的紧急通知后,当地政府部门仍对上述企业的非法集资活动百般庇护。同时,作为行使金融监管职能的人民银行A市、B市支行监管乏力,行动迟缓,如1999年11月人民银行西安分行、2001年4月人民银行克拉玛依支行分别来函反映有关企业在当地的非法集资活动,直至2003年7月B市支行才发布取缔当地果园企业集资的通告,而A市支行至今未对当地企业的非法集资活动予以取缔。

要情上报    反响强烈

  在掌握了企业非法集资的情况后,审计人员开始加班加点,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并对有关情况进行讨论,确定下一步工作和重点。期间,他们随时向办领导汇报审计进展情况,听取领导的要求。经过五天紧张有序的工作,情况彻底水落石出:

  1997年下半年至2002年,该地区8家企业在基金会被取缔的情况下,变换手法,利用向农民租来的土地,以合作开发果园的名义,在全国十几个省市设立集资机构,以最高达15%的回扣为诱饵,通过代理人向社会广泛集资,涉及金额8亿元,涉及境内外人员18000人。这些企业承诺给予集资者所认购果园五十年的使用权及收益权。实际上,这些果园用地是每2~3年向农户支付租金而承租的,一旦无法按时支付租金,农户随时有权收回土地,企业对出资人50年果园使用权及收益权的承诺有可能成为一纸空文。据审计了解,大部分企业回报很低甚至完全没有回报,部分公司已经出现了不能正常向农户支付果园用地租金导致农户要求收回果园的情况,企业集资具有明显的金融诈骗性质。集资者在既不能得到回报,所购买的果园五十年收益权又无保障的情况下,多次上访,给社会稳定造成了恶劣影响。

  反映上述问题的审计要情上报后,国务院领导同志作出批示,责成人民银行、银监会、广东省政府查清情况,追究责任,并做好善后工作,维护稳定。广东省委、省政府对此案也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张德江等多位省领导相继做出“严肃查处”的批示,广东省专门成立了包括省纪委、省公安厅、省监察厅、广州办等部门在内的10部门专案督察组,对案情进行深入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A、B两市按照省委要求进行积极整改。同时,广东省政府吸取教训,对全省各地非法集资情况进行了专门督察、处理,有效净化了金融环境。

  目前,案件虽已告一段落,但全国各地非法集资又有抬头,集资方式不断翻新、涉案金额日益增大、手段更加隐蔽,严重干扰了金融秩序,给集资者带来巨大经济损失,直接威胁社会稳定。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如何切实履行职责,有效维护当地金融秩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一方平安,都值得认真思索。(陈岚  肖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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