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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年吃财政“空饷”私设“小金库”终被挖——湖北十堰市一经济责任审计查案纪实(07-9-5)
【时间:2007年09月05日】 【来源:】 【字号:
 
  今年,湖北省十堰市审计局在对市直某单位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该单位一职工长期下海经商吃财政空饷,几任负责人长期隐瞒不报,并将该职工缴纳的管理费和虚报冒领财政统发工资及补贴的10余万元设置“小金库”,用于少数人员旅游和消费。最近,相关责任人受到查处。

多措并举:一个举报电话牵出15年“吃空饷”的问题

  2007年1月,根据市委组织部的委托,十堰市审计局安排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对市直某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审计组进入该单位之初,对该单位核算体制、核算方式和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合规性等进行了了解和审计,审计中发现该单位账面“非常干净”,2001年7月之前单位财务实行向政府部门报账制,账由政府部门统一代管,2001年7月进入会计核算中心核算,2005年又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账理、账表关系处理的几乎无可挑剔。为了真实、准确评价该单位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权力运行等方面情况,审计组找职工座谈、看重大事项会议记录,但仍未发现什么较大的问题线索。就在审计组准备收兵之时,怱接到一举报电话,电话中支支吾吾、欲言又止。为了打消举报人的思想顾虑,详细了解情况,审计组随即约举报人到指定地点详谈,并向举报人郑重承诺:一是为举报人保密,二是对反映问题,做到实事求是的调查,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三是如反映问题属实,审计查实情况将在职工会上进行公开通报并上报有关部门。举报人在向审计组反映了一些有价值的线索后,又书面向市审计局提供了两封举报信函。

  根据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审计人员通过细致调查和走访座谈,查出该单位负责人用公款为个人购置移动电话、在到任两年内两次卖车、换车,未按规定程序处置固定资产和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等问题。职工所举报的问题基本属实。审计人员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得到举报人的信任。至此,该举报人才说出了真正想说的话,他向审计组详细反映了该单位一职工李某下海经商近20年不上班,却照拿国家工资的问题。吃财政空饷的问题在审计中时有发现,但是象该单位职工反映的近20年吃空饷的问题还是头一遭听说,其中必有猫腻,审计组决定要核实清楚。

顺藤摸瓜:十五年“吃空饷”原来并不简单

  为什么编制保留,财政照常发工资?“吃空饷”吃了多少?审计组直接针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迅速展开调查。通过审核该单位职工李某工资档案和相关工资、福利发放资料,发现李某自1992年离开单位经商办企业至今,15年在编不在岗,单位却一直隐瞒不报。据李某个人职级工资卡片反映,1993年10月至2006年1月,李某的工资卡片因调标、晋档变动过十次,工资及津贴已从1993年的447.01元晋档至922.8元。同时还在每年公务员考核中,对李某按“称职”上报,并享受一个月奖励工资。工资卡片之外的各种津补贴、节日福利等,由单位另外造表报会计核算中心发放和国库集中支付。据统计,2000年5月至2007年4月,财政统发工资及补贴直达李某个人账户累计金额7.65万元,另据相关资料反映单位吃“空额”3.81万元,共虚报冒领财政统发工资及财政拨发的工资性补贴等11.46万元。15年“吃空饷”的问题终于查清了,可是令审计人员费解的是,为什么一个“吃空饷”的问题会历经数任领导隐瞒15年不报;带着这个问题,审计人员紧追不舍,要求该单位负责人说明原因。在交谈过程中,该单位负责人极力搪塞想掩盖事实真相。但是审计人员根据调查掌握的事实情况单刀直入,质问该负责人:“前任领导于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后停发了李某的工资,为什么在你任上又恢复了李某的工资待遇,这其中有没有什么利益关系?……。”经步步追问,该负责人看无法隐瞒,只好讲出了李某经商期间向单位缴纳管理费的问题。审计人员敏锐的意识到审计中未发现管理费入账的记载,看来问题并不那么单纯,管理费到哪里去了?在审计人员的进一步追问下,他不得已讲出了保管人员的姓名。

损公肥私:将所交管理费和部分“空饷”藏于“小金库”

  掌握了这一重要情况,为了防止对方转移或销毁资料,审计人员一刻也没有耽误,迅速找到保管“小金库”的劳资员,要求其交出账外账资料,该劳资员似乎有所准备,交出了几张收条和支出单据,并说收的钱基本支出了。但是收条和支出单据的撕扯痕迹和票据上的手工编号的断档没有逃过审计人员的眼睛,审计人员义正严辞,指出隐匿不报或销毁会计资料的后果,并耐心宣传政策,该劳资员终于交出了全部账外账资料及结余现金。

  审计查明,该单位将李某经商期间缴纳的管理费和部分停发的津补贴共计10.97万元,设置“小金库”,主要用于少数人员旅游、无依据发放加班费、节日福利补助、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电话补贴及装宽带网等个人费用。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规定:国家公务员辞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在三个月内予以审批。审批期间,申请人不得擅自离职。对擅自离职的国家公务员,给予开除处分。国家公务员有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而该单位之所以置国家政策规定不顾,一方面是该单位钻政策空子,借李某下海经商保留编制一事套取财政空额,私设小金库。另一方面,李某利用该单位“吃空额”的心理,为自己下海经商留条后路。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审计情况已引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令移交市纪委进一步查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唐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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