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今天
  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披露 > 正文
 
湖北当阳一水利干部贪污公款被判刑(2000-10-16)
【时间:2003年01月23日】 【来源:】 【字号:
漳河一干渠管理处原处长兼党支部书记冯伟,在1998年11月至1999年7月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隐瞒收入不报等手段,贪污公款4笔计665万元。日前,他已被湖北省当阳市法院以贪污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

经审理查明,1998年11月,冯伟代表漳河一干渠管理处私自与郑州铁路工程三公司襄石复线经理部签订了《白庙支渠工程恢复承包合同》。1999年2月2日,冯伟将襄石复线经理部按合同规定拨付给管理处的6万元包干经费,悉数汇入其在市建行中心储蓄所开设的私人账户,据为己有。

同时查明,1999年1月13日至7月23日,冯伟先后3次收取脚东乡政府和梨树湾水库管理费计8000元,未向单位上报收入,除支付管水人员工资1500元外,余款6500元被其据为己有。
【打印】 【关闭】
  审计资讯
·图片新闻 ·视频播报
·综合动态 ·审计结果公告
·审计工作通告 ·国际交流
·案件披露 ·审计论坛
·文明创建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问答
  网上服务
·公务员考录 ·教育培训
·职称考评 ·资格考试
·资料下载 ·表格下载
·审计知识 ·报刊图书
·审计署交通图 ·公共信息
  互动交流
·投诉举报 ·网上咨询
·在线访谈 ·图文直播
·网上调查 ·投稿信箱
·审计长办公室信箱
·意见建议信箱 ·站长信箱
管理员信箱 | 统计分析 | 版权信息 | 怀念旧版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办公厅  技术支持:审计署计算机技术中心
审计署总机:010-68301114  网站电话:010-68301628/1678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北露园一号(邮编:100830) 审计署交通图
备案编号:京ICP备05071733号  建议使用分辨率: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