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胆大包天一“村官” 敢吞国家拆迁款(2000-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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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3年01月23日】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
江苏省淮安市城东乡新王村总账会计王炳茂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列支出的手段贪污了城东乡淮河入海水道工程指挥部支付给新王村小学的拆迁赔偿款专项资金1万元。 正在建设中的淮河入海水道工程是国家投入大量资金建设的重点工程,有关部门曾多次组织检查,王炳茂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一次又一次逃过检查,贪污事实没有被发现。他的侥幸心理日趋加深,认为已万事大吉,无人可以发现。今年6月底,淮安市审计局对城东乡淮河入海水道工程试挖段及1999年工程征地拆迁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审计时,发现该村支出账上存在疑点,并逐步展开深入调查,从而发现了王炳茂贪污工程专用款,虚列支出1万元的行为。经有关部门初查,此笔款项已被王用于自家建房。据反贪部门称,王炳茂非法挪用国家拆迁专用款并占为己有的行为已触犯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构成犯罪,故由审计部门移交纪检、反贪部门立案侦查。这是淮安市第一例对“村官”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李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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