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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上海办积极学习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
【时间:2010年02月24日】 【来源:审计署上海办】 【字号:
  国务院日前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后,审计署驻上海特派办积极组织各处室学习新条例精神,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充分发挥免疫系统功能,提高审计工作的大局意识、宏观意识。

  一是加强宣传,广泛动员。该办在全体大会上要求各业务处对新修订后的《条例》开展学习,指导2010年审计项目。他们充分利用办内部网站,及时转载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孙宝厚总审计师的答记者问,为审计人员学习掌握实施条例精神,了解在审计监督范围、审计监督权限,以及对审计机关的监督等方面新的规定提供方便。

  二是提高认识,规范审计。通过初步学习,他们认识到新修订的《条例》弥补了现有法规的不足,为进一步推动审计法的贯彻落实,完善我国审计监督制度,加强和规范审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并认为,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审计部门应在新条例颁布后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加强对审计行为的监督和控制,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质量。

  三是制定计划,现场宣讲。为了更好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该办积极制定计划,不仅利用现有的宣传栏进行集中宣传,同时根据审计署的学习材料,计划在办内组织专题讲座。同时根据今年审计任务重、异地审计项目多、人员分散的特点,安排法规处同志赴各审计现场宣讲《条例》。(马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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