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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结果(第2号)
【时间:2010年01月27日】 【来源:审计署办公厅】 【字号: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结果(第2号)
——72个重点项目、753所学校和22个县城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跟踪审计结果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七日公告)

  
  2009年6月至11月,审计署和地方审计机关先后组成1289个审计组,派出4549人次,对规划总投资2607.72亿元的6960个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和审计调查。其中,审计署直接对72个重点项目、753所学校和22个县(含县级市、市辖区,下同)城乡居民住房重建项目(规划总投资768.50亿元,已完成投资372.88亿元)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按照“统筹安排、分级负责、把握总体、分头公告”的原则,现将审计署直接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灾后恢复重建进展顺利,成效明显
  审计结果表明,恢复重建一年多来,四川、甘肃、陕西3省(以下简称3个受灾省)各级政府及各部门艰苦奋斗,各援建省市切实履行援助承诺,各参建单位积极参与,保障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帮助灾区人民重建美好家园。
  (一)灾后恢复重建整体进展顺利。截至2009年10月底,跟踪审计的72个重点项目,已开工65个,已完工11个,分别占审计数的90%和15%;审计调查的753所学校已开工718个,已完工480个,分别占调查数的95%和64%。审计调查的22个县农村居民住房规划维修加固79.79万户,已全部完工;规划重建68万户,已开工66.66万户,已完工60.25万户,分别占规划任务的98%和89%。上述22个县城镇居民住房规划维修加固26.73万户,已全部开工,已完工21.29万户,占规划任务的80%;规划重建10.58万户,已开工6.16万户,已完工2.58万户,分别占规划任务的58%和24%。
  (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总体规范。3个受灾省各级政府及各部门不断加强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跟踪审计的72个重点项目和审计调查的学校及城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项目,基本上做到了专账、专户核算,内控制度比较健全,资金管理使用比较规范,纪检、监察等部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基本保证了资金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三)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管理不断加强。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各级政府主管部门举一反三,不断加强对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管理。根据审计署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灾区政府加快了45个项目的建设进度,改进了169个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为国家节约资金和挽回损失2.58亿元,保障了灾后恢复重建顺利进行。
  审计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纪和损失浪费问题。
  二、灾后恢复重建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整改情况
  (一)由于地址选择、产权关系等因素,截至2009年10月底,审计调查的3个受灾省22个重灾县中,有9个县城镇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达不到计划要求,其中一部分城镇居民住房尚未按计划开工建设,多数城镇居民重建户主要通过投亲靠友、租房或在板房居住的方式临时安置;四川省中江县、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和成县、陕西省宁强县和略阳县及宝鸡市陈仓区等6县,共有854户居民又重新住进了应拆除的房屋。
  对于城镇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进展缓慢问题,3个受灾省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快城镇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工程进度。上述854户重新住进应拆除房屋的城镇居民,已有446户1300多人迁出,对其余408户居民,有关县政府正在采取措施重新安置。
  (二)截至2009年10月底,审计调查的甘肃省138所学校,仅建成投入使用27所,占抽查学校数的20%,而审计调查四川省319所学校和陕西省296所学校,已建成239所和214所,分别占抽查学校数的75%和72%。
  甘肃省各级政府正在采取措施解决制约学校重建的征地问题,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学校恢复重建步伐。
  (三)72个重点恢复重建项目中,有3个项目超规划建设规模6.92万平方米,超规划投资1.55亿元。其中:甘肃省文县城关初级中学新校舍和体育场馆项目实际建筑面积4.39万平方米,是规划建筑面积2.44万平方米的1.8倍。甘肃省西和县体育场恢复重建项目截至2009年10月已完成90%的工程量,累计完成投资2772.62万元,比省发展改革委批复投资超出1272.62万元。陕西省略阳县批复卫生系统重建医疗机构建筑面积6.86万平方米,投资18 108万元,分别是省政府批复规划的3.63倍和4.67倍。
  甘肃省文县、陕西省略阳县政府已明确在新建项目中加强投资审批和规模控制。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已调整西和县体育场项目概算,并上报省政府批准。
  (四)违规安排使用灾后恢复重建资金2.30亿元。72个重点项目中,四川省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违规将永安大道1.40亿元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安排用于规划外的城南新区建设;甘肃省陇南通途公路工程处等单位将704.71万元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用于归还灾前工程银行贷款和日常经费支出等。3省22个重灾县中,四川省广汉市财政局等4个单位违规将8292.42万元城乡居民住房补助资金,安排用于扩大内需廉租住房建设项目、主街道楼群楼面装饰装修等规划外项目建设。
  上述问题已全部整改,其中:四川省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陇南通途公路工程处等单位已归还资金1.46亿元;四川省广汉市财政局已将调整使用城乡居民住房补助资金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五)重复申请灾后恢复重建资金2.40亿元。72个重点项目中,四川省广元市疾病控制中心、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宝虢路供水管网项目和排污管网项目、甘肃省成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和城关初级中学2号教学楼等5个项目,用灾前已落实资金的项目和设备重复申请灾后恢复重建资金7483.79万元;甘肃省康县迷坝乡马连小学教学楼和舟曲县村级卫生室2个项目,重复申请中央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共计208.76万元。3省22个重灾县中,四川省成都市、阿坝州和甘肃省陇南市3个市州所属12个县,重复统计8615户城乡居民,导致多安排城乡居民住房补助1.63亿元,上述资金绝大部分已下拨到各灾区县,其中861.90万元已发放到个人。
  上述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其中:四川省广元市卫生局和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已经修改了规划,调整了项目建设内容;甘肃省成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城关初级中学2号教学楼工程、康县迷坝乡马连小学教学楼和舟曲县村级卫生室等4个项目正在整改中;四川省成都市、阿坝州和甘肃省陇南市3个市州有关县已对城乡住房个人补助重复统计情况进行了清理,对重复申报户进行了核销,尚未发放给个人的重复补助已停止发放,重复发放到个人的861.90万元已全部清退。
  (六)72个重点项目和753所学校恢复重建工程中,有14个项目存在违规转分包,151个项目存在工程管理技术人员未按合同要求到位,145个项目管理不符合国家规范,126个项目存在屋面渗水等问题,37个项目存在天棚吊顶安装不牢或脱落、室内护栏缺失、扶手松动等问题,5个项目存在钢筋间距不符合设计要求等施工缺陷。比如,彭州市白鹿小学教学楼78个基础承台中,有34个的轴线偏移超出国家规范要求,主体结构混凝土存在露筋、疏松和框架柱尺寸偏小等问题。
  对于上述工程建设管理问题,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建设单位已进行了全面清查,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完毕,同时加强了工程建设管理。白鹿小学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已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委托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对白鹿小学教学楼工程整改后质量安全进行了鉴定,鉴定认为质量符合要求。
  (七)审计抽查四川省都江堰、彭州、崇州、大邑4个重灾县(市)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学校发现,有82所学校的3967亩新增建设用地未办理审批手续,其中45所学校1670亩新增建设用地采用以租代征方式提供。同时,一些地方还存在异地新建项目原占用土地未及时安排利用的问题,如抽查四川省都江堰市等7个重灾县发现,有285所学校在布局调整和异地新建后原校址遗留土地面积3279亩,其中只有731亩土地已安排使用,其余2548亩至审计时尚未明确用途。
  对于上述问题,相关政府部门正积极筹措征地资金,并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加快办理新征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四川省正在对布局调整和异地新建形成的空闲土地进行全面清理,拟定具体利用方案。
  此外,审计中还发现了一些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已向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4起,涉案人员14人,涉案金额134.84万元。有关部门正依法立案查处。
  为加强灾后恢复重建的审计监督,审计署通过在3个受灾省建立跟踪审计协调机制、选派30多名干部到主要受灾市县挂职、邀请特约审计员监督等方式,整合审计资源,提高审计质量和水平,全力做好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工作。审计中,坚持审计与整改相结合,对于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项目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不合规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通报审计情况,督促整改。审计署在审计中共提出132条审计建议,有关部门和单位已全部采纳,目前已整改完成40条,其余92条正在整改,较好地促进了灾后恢复重建规范、有序进行,有效地发挥了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
  23个省市审计机关的跟踪审计结果,将由各省市审计机关分别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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