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审计司的主要职责:负责审计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其在京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配合稽察特派员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对其他国有企业的审计监督;组织对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监督;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地方经贸审计业务
司长:王常松 副司长:胡家俊 副司级审计员:肖长年 张曼曼
内设机构及联系电话:(长途区号:010)
一处:68301916 二处:68301964
三处:68301915 四处:68301963
五处:68301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