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审计厅是贵州省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在省长和审计署的双重领导下,负责全省的审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制定本省审计工作的政策和规划,确定审计工作重点;负责本级审计机关审计范围的审计事项。对市县审计机关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对全省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对全省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质量进行监督;完成审计署和贵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贵州省审计厅依法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1.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2.在省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
3.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4.对国家的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5.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6.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对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审计监督。
7.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8.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9.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11.除《审计法》规定的审计事项外,审计机关对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事项,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审计监督。
12.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13.《审计法》规定的其它职责范围。
厅 长:张如飞 副厅长:丁诗建、黄启明、寇平、吕建军、游明进 专职纪检员:张杰 机关党委书记:严贵林 助理巡视员:程新翔
内设机构及联系电话:(长途区号:0851) 办公室6617753
办公室:6617753 发展计划派出审计处:6611031 法制处:6612689 经贸派出审计处:6610329 财政审计处:6610509 教育派出审计处:6615700 金融审计处:6616376 科学技术派出审计处:6610737 行政事业审计处:6614219 政法派出审计处:6617429 经贸审计处:6617795 农林水派出审计处:6610343 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6615128 经济执法派出审计处:6610785 社会保障审计处:6616994 文体卫生和新闻派出审计处:6610972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6615182 交通运输派出审计处:6610910 外资运用审计处:6614379 国土信息建设派出审计处:6610353 经济责任审计一处:6615506 综合派出审计一处:6610232 经济责任审计二处:6612501 综合派出审计二处:6610635 经济责任审计三处:6612291 审计培训中心:6613576 人事教育处:6615131 机关服务中心:6615746 机关党委:6617458 审计信息中心:6617397 离退休干部处:6611445 审计学会:6613239 纪检监察室:6624991 内部审计师协会:8128391 地址: 贵阳市市北路52号(邮政编码:55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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