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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版
【时间:2007年04月17日】 【来源:】 【字号:

 

荆州市加大教育资金审计力度

治理乱收费   制止乱花钱

 

      本报讯    近几年来,湖北荆州市审计机关合理调配全市审计资源,加大对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及教育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力度,揭示教育经费管理问题,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最近几年,荆州市教育经费年均总收入近20亿元,其中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占总收入近50%,如何加强教育经费审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是该市审计工作的重点。在审计计划安排上,全市审计机关把教育系统作为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重点并延伸至中、小学校,实施“每年必审”。在审计过程中,充分利用计算机开展工作,强化AO现场审计实施系统数据采集模板的运用,及时发现并分析教育经费管理上存在的疏漏和问题。针对部分学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存在的薄弱环节,审计人员帮助其建账建制,完善内控制度。针对该市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影响和制约教育事业发展等问题,审计部门多次建议财政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增加对教育的投资。据统计,20042006年间,荆州市教育经费投资分别比上年提高了20.50%4.9%9%

      该局还加强对教育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2005年,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对全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专项资金进行了交叉审计,审计后,市委、市政府迅即批示审计报告,要求有关部门切实整改。各有关单位积极采纳审计建议,认真落实审计决定,补拨资金227万元,归位挪用工程款7.54万元。2006年,市、县两级审计机关配合省审计厅工作组,对荆州市19942005年农村中小学“普九”债务进行了全面清理锁定,彻底解决了困扰农村中小学的“普九”债务问题。

      为加大对教育乱收费的审计查处力度,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近几年来,全市审计机关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教育乱收费的查处和治理力度。他们督促教育部门落实收费公告制度,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行“一费制”,并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等。公安县审计局在2005年底和县纪委、物价、农经等部门组成联合审计组,通过调查走访,查看收费票据,核对账簿,查出学校自立项目收费、扩大范围收费、重复收费以及搭车收费等违规收费项目15个。审计后,该县纪委、县监察局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行政及党纪处分,清退违规收费300多万元。

        (刘    舟)

 

倾力打造“大联席”格局

———江苏省海安县经济责任审计侧记

李传富 王海燕

 

     近年来,江苏省海安县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的作用,打造经济责任审计“大联席”格局。20012006年,全县共对104名领导干部实施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有15人被免职或降职,11人被撤职,并移送案件线索15起,15人被追究刑事责任,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该县的做法得到了江苏省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的肯定,并被表彰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先进地区”。

成员单位“扩容”

      该县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成立于2000年底,成员单位除了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五部门组成外,还增加了县委和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为成员单位,打造经济责任审计“大联席”的工作格局。实践证明,该县增设的成员单位颇具“实战”能力:县委和县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对执行经济责任审计决定不力的单位进行交办执行,并牵头落实解决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县财政局则负责落实审计工作必须的经费,协助提供领导干部任期财政财务主要指标及其完成情况、审计决定中涉及财政财务收支方面的有关问题。这几家单位还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建章立制,规范经济行为,从源头解决问题。联席会议每季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每次会议均形成会议纪要,将审计发现的问题、负责牵头解决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求纠正落实的被审计单位情况等在会议纪要中载明,在下次会议上则通报落实结果和还需解决的问题。这种环环相扣的工作方式,有利于解决审计发现的问题,使审计成果能得到迅速转化和利用。

审计网络扩大

      2003年,随着经济责任审计力度的加大,该县决定建立乡镇、主管部门经济责任审计网络:在全县14个乡镇配备25名公务员编制的审计助理,由县审计局统一管理。同时,在29个县级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内审机构,配备了87名专兼职内审人员。联席会议要求审计局每年召开乡镇审计、部门内审工作会议,提出部门领导人员离任必审的工作目标,由县审计局研究下发乡镇审计、部门内审指令、指导性计划,并对乡镇审计、部门内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县审计局还研究制定了乡镇审计助理和部门内审工作考核办法,使相关人员的职、权、利得到统一。两年来,乡镇和部门内审机构共对39人实施了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审计,免除了7人的职务,对4人进行了降职、撤职,移送司法机关立案4起;有7人受查处,没收上缴财政金额118万元。

      2003年以来,该县一直将乡镇审计工作列入“三个文明”建设考核内容之一,县行政效能监察中心定期督查,并将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列入“百分考核”内容。2006年,联席会议决定,由县纪委、组织部、监察局、人事局、财政局、审计局联合下发《县直主管部门下属独立法人单位、镇站所、村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使经济责任审计在全县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级以上领导人员中得到全面展开。

协调作用凸现

      该县联席会议十分重视发挥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对审计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责成成员单位按各自的职责范围各司其职,通力协作。通过联席会议,该县先后解决和处理了42件审计工作中的难题,弥补了审计手段不足的缺陷。

对审计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联席会议认真解剖“麻雀”,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制定相应措施,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如针对少数行政事业单位闲置房租金不入账、不交税的问题,由县财政局牵头,县监察局、县级机关党委、县审计局、县房产公司派员参加,对县级机关、事业单位闲置房屋公开拍租,实行租金统一管理,并制定了相关政策措施,规范闲置房出租行为。

 

石家庄审计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督导检查

 

     本报讯   河北省石家庄市从2007年起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今年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专项资金达2.78亿元。最近,该市审计局与市政府督察室、市教委、财政局、发改委、监察局等单位组成联合督导检查组,对全市农村中小学教育经费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这次督导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市、县两级政府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总体情况,各级政府投入教育改革的经费情况,安排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情况,对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后出现差额由县级财政解决的情况,对学校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中小学职工工资发放落实的情况,学校收费、国有资产管理、学校教师培训经费使用、规范教师编制管理以及执行财务规定的情况,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设备维修改造保障机制建立的情况,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贫困生技术生活费和解决师生冬季取暖费情况等。

(魏建锁  周雨秀)

 

嘉定区建立建设项目审计制度

将对总概算1000万元以上的财政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审计

 

     本报讯    最近,上海市嘉定区政府批转了区审计局制定的《关于加强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实施意见》。该意见明确规定,对初步设计总概算在1000万元以上的区级财政资金或政府融资为主投入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进行跟踪审计。

      意见规定,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在签定承发包合同时,应当在合同中包含“区审计局或区审计局授权的审计机构对本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和作出的审计决定,应当作为工程价格结算、支付工程款和国有资产移交的依据”的条款;区计划部门和建设管理部门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计划、立项批复、概算批复和项目完成进度表,应当抄送区审计局。

      意见明确,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应经区审计局或区审计局授权的审计机构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和作出审计决定。审计审定的决算价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总概算5%的,区审计局应当责成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的负责人向区政府作出履职责任报告;审计局进行审计监督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直接审计、委托具有法定资质和良好信誉的专业审计机构审计,或聘请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参与审计。具有个人资本成分的社会审计机构,一般不参与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的审计。区审计局要依法加强对接受委托审计的专业审计机构的审计质量监督。主要对以下内容进行监督:建设规模及总投资控制情况;土地征用、动拆迁、征地劳动力安置等前期费用情况;隐蔽工程的管理、设计及施工变更的管理情况;建设资金来源和到位、建筑安装工程核算、设备投资核算、待摊投资的列支内容和分摊及其他投资列支等财务核算情况等。

      审计一旦发现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发生乱摊建设费用、虚列或乱挤项目成本、挤占政府建设项目资金、隐匿项目结余资金的,有权予以制止,要求限期纠正,并责令限期收回,并建议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竣工决算审计审定多计的工程款项,区审计局应按规定予以核减;已经拨入承建单位的,责令限期全额收回。

(张 东)

 

南阳审计促进增收

房地产税款6000万元

 

     本报讯    河南省南阳市采纳审计建议加大对房地产企业的税收征管工作,目前,该市已对55户房地产企业进行了检查,查处补缴税款6000万元,实施罚款700万元,并对直接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去年初,南阳市审计局在对市地税局税收征管情况审计时发现,该市17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中有8户将本公司开发的商品房用于办公,但并未在会计账簿上显示,也没有据实缴纳房产税。对此,审计部门建议市地税局及有关单位采取措施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征缴税款,并按照规定予以处罚。市地税局高度重视审计建议,把房地产企业税收清查作为年度工作重点,组织专业人员实施了全面稽查,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孙明秀  张文君  杨成洲  刘彦忠)

 

让“一事一议”落到实处

编辑同志:

      目前,我国已取消各种农业税费,取而代之的是实行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该制度的实施对发展农村公益事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了很大作用。然而,“一事一议”在运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许多事情“议不了”、“议而不决”,或者“决而不行”、“筹而不够”,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在农村,外出劳务收入是村民的主要收入来源,大部分劳动力外出务工,留在家里的多是老人、妇女和儿童,因此许多“一事一议”的会议他们既参加不了,也无法做任何决定。同时,一些涉及老百姓切实利益的项目,有时会遭到个别人的极力反对,一些村干部因怕影响以后的工作,不愿得罪人,一些急需兴办而又确实可行的议事项目往往也得不到落实。另外,一些议事项目即使得到通过,但一些反对的农户也会以种种借口既不出工又不出资,使“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的施行越发困难。近几年来,农村兴办了不少实事,其中诸如农村改水、乡村公路建设等,需要基层尤其是村级提供巨额的配套资金,其额度往往是本村年度筹资筹劳所得资金的数倍。这些项目占用了大量资金,使一些“一事一议”会议已决定的项目无法按计划实施。

      为此,笔者认为,政府有关部门要督促各村严格履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议事程序,本着“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先急后缓、分批实施”的原则,把该制度落到实处。乡镇政府要严格贯彻落实农民减负政策,不得平调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确保村民议事项目按计划得到落实。各级监督管理部门也要对各村的筹资筹劳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所筹资金、工日用在规定的项目范围内,同时解决筹资价与现行工价悬殊的问题,使筹资筹劳制度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江苏省如东县审计局

孙如祥 

 

      ▲北京市海淀区审计局在预算执行审计中,注重监督与服务相结合,促进整改,加强管理。2006年,该局共督促被审计单位上缴财政及财政专户资金2575万元,落实率达76%

       (胡燕安)

      ▲山西省长治市审计局在市煤炭资产经营公司审计时发现,该公司管理的煤炭发展资金近1.8亿元长期出借未予清收。审计发现,借款企业经济效益不错、具备还款能力,因此建议经营公司抓紧清收资金。长治市政府非常重视审计建议,要求收回资金用于市属17户改制停牌企业的职工补偿。目前,1亿元资金已收回,相关改制企业的7700多名职工的个人补偿金也已全部到位。

        (李秋生)

      ▲山东省沾化县审计局近日在审计中发现,该县正在建设的行政中心将桩基同主体工程一起进行招投标,但根据审计人员了解,目前沾化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不具备桩基施工能力,如一体发包,势必出现二次转包,这将加大工程成本。于是,审计人员建议将桩基同主体分开进行单独招标。中心建设指挥部及时采纳了审计建议,将桩基工程单独招标,中标价为403万元,比原来施工单位的698万元报价减少了295万元。

(房立明)

 

应注重提高农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葛建伟

 

     农业专项资金是财政对农业生产的主要投资,它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农业专项资金在管理中尚存在不少问题,制约了资金的投资效益,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浪费。

      农业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农业专项资金在投入、项目实施、绩效发挥等方面,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预算安排的随意性较大。为达到法定比例的增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的安排,一般采用基数法,预先定资金、定投向,业务主管部门根据资金分配额度情况,再确定一个资金预安排方案,但这个方案绝大多数是凭经验办事,没有经过认真的分析论证。

      二是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部分农业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化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流于形式,有的论证使用的基础数据不实,建设方案不切合实际,投资额度不能完成项目的建设内容,重复建设、攀比建设现象严重,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浪费。

      三是项目申报单位重项目争取、轻项目管理。一些刚竣工的项目,由于后续管理跟不上,出现了许多问题,如部分农业基础设施项目未建立和落实资产管理维护制度,也没有落实资产管理维护所需的资金,不少水渠中杂草丛生、破损严重,影响灌溉效果,也严重影响了资产使用寿命。

      四是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存在截留、滞留项目资金问题。

      提高农业专项资金效益的对策

      笔者认为,农业专项资金的投放应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的主题,全面提高资金的投资效益,严格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

      首先,应创新农业投资体制,规范财政预算安排。农业投资应形成梯级投资体制,各级安排的资金投向要有重心,要有步骤地安排资金投放。同时,要根据所要实施项目的特性确立投资的主体,对只能由政府投资的,就不应要求其他投资主体来搞共同投资;对只能由业主、农户投资的,政府不能投资;可以利用多方投资主体共同投资、共同收益的,应尽力争取多方投入。

      其次,要充分发挥农业项目的引导和示范作用。在投入方式上,减少政府直接办的项目,加大对农民和社会办项目的补助力度,引导工商资本、信贷资金、外资及社会资金进入农业园区、农业产业,提高农业投资的吸引力。对那些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产业化经营机制较好,带动农民致富能力较强的农业项目,可以实行以奖代补的方式加大投入。在投入机制上,积极探索新形式下的农业资源开发和资本运营的有效形式。

      再次,要建立农业投资项目的决策、评审制度。建立农业项目专家库,组成专家组对农业专项投入进行评审,不应进入转报立项或安排资金计划预算的,做到宁缺勿滥,减少违规实施上级安排项目带来的政策风险。同时,实施农业项目一定要因地制宜,根据地理、环境等的特点,安排为农民增收脱贫的项目。要克服形式主义,解决搞农业项目投资大、见效慢的问题。

      第四,加强农业投资项目的管理与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事中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矫正,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的作用,通过建立工作联系制度,逐步加大乡镇政府对实施项目的考核责任,形成监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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