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群众根本利益 信阳对八类“民生”专项资金进行审计 本报讯 今年,河南省信阳市审计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经济工作中心,从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决定开展八类涉及老百姓生产生活方面的专项资金审计,以促进新农村建设,服务信阳发展需要。 一是开展成品油价格补贴资金审计,对全市成品油价格补贴改革政策的落实和资金管理发放情况进行审计,从体制上、机制上和完善政策的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全市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是开展财政支农资金效益审计,主要审计中央、省和地方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扶贫、农业、林业和水利资金,查处财政支农资金投入、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违纪违规、损失浪费等问题,改善和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是开展农业七项补贴资金审计,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资金、优质专用小麦良种补贴资金、专用玉米良种补贴资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资金、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资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贴资金进行审计,查处虚报冒领、滞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督促惠农政策和补贴资金的落实,维护农民利益。 四是开展基础教育经费审计,以财政资金投入为主线,促进教育法关于教育经费投入规定和农村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政策的贯彻落实,规范预算管理和教育收费行为。 五是开展交通规费及县乡公路延伸审计,通过揭露截留规费和县乡道路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促进村村通资金的到位,加快农村道路建设。 六是开展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审计,重点检查基金收入是否真实完整,基金征缴部门有无延压、截留和挪用资金,基金支出是否合规,基金的资产、负债是否真实、完整,有无将基金投入股票市场、委托理财、投资房地产和违规出借等。 七是开展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资金审计,严肃查处基金管理和使用中配套资金不落实、挤占挪用、降低医保病人待遇和弄虚作假套取医疗费用等违规违纪问题,改善农民医疗条件。 八是开展艾滋病防治资金审计,制止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等行为,确保资金安全运行。(王 猛) 濉溪出台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意见 本报讯 日前,安徽省濉溪县审计局会同县财政局、监察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意见》,从七个方面就进一步加强全县财政支出管理,规范经济秩序作出了明确而具体规定。 《意见》要求,一是严格财政预算约束。各部门、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做好细化预算支出工作,严格专项支出管理,建立专项资金使用评价体系,规范程序,完善使用手续。审计部门对部门、乡镇的预算执行、决算实行审计监督。二是严格非税收入管理。各部门、单位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将应实际上缴的财政性资金及时、足额地上缴国库及财政专户,不得截留、占用、挪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严禁私设“小金库”、违规开设银行账户及坐收坐支。否则,一经发现,审计部门将会同财政部门予以收缴,并给予必要的处罚,同时追究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三是规范财务审批手续。各单位要建立并严格实行重大项目集体决策制度,规范单位的财务支出审批。四是财务公开制度。各单位应于每季度末将当期财务收支情况公布,做到内容全面,项目明细,数据真实,接受群众监督。县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对各单位财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落实。五是强化财务支出管理。严格招待费列支标准,控制该项支出的过快增长。招待费建议实行总额控制和三单列报办法,支出总额由县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核定,一经确定,不得突破;实行基建工程资金收支及工程决算审计制度。各单位基建项目工程决算须经审计机关审计后方可列报,5000元以上的零星土建及维修必须经决算审计后方可列报;严格控制外出学习、考察,除经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外,确需外出的,应按照“先报批后落实”的原则,报经县纪检部门审核同意,否则发生的各项费用不予报销。六是严格政府采购制度。凡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事项均要实行政府采购,否则会计核算中心不予列报。七是加强财务监督检查。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监督作用,加强对各单位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处理力度,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坚决按规定处理处罚。同时,建立监督检查信息的反馈制度,及时发现财政财务支出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 (赵 刚) 审计建议获政府重视 新干县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 本报讯 最近,江西省新干县积极采纳审计建议,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行为。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征收管辖权限。规定社会抚养费由县计生委直接或委托乡镇政府征收,实行属地管辖的原则,任何乡镇(单位)发现外乡镇(单位)管辖的计划外生育对象,必须通报给对其有管辖权的乡镇(单位)处理;县城范围内发现计划外生育对象的,必须到县计生委登记备案,若有管理单位的,交由其管理乡镇(单位)的计生办处理,若无管理单位的,按谁发现谁征收的原则处理;凡向县以上来信来访举报反映的计划外生育对象,由县计生委调查处理征收;县计生委检查清查中发现的计划外生育对象没有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由县计生委处理征收。 二是强调要求加大征收力度。规定首征额必须达到70%以上,低于70%的,移送县法院强制执行,县法院一年内每案例执行到位率应达到60%以上,三年内执行到位,否则,不予结算执行费用。 三是明确提出实行责任追究。各乡镇(单位)分管领导和基层计生办主任为征管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有违反有关规定者,给予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张 涛) 政府采购岂能“不求最好,但求最贵” 武 洁 明明是1100元能买到的打印机,政府采购的价格却成了1500元。政府购买的产品“不廉反贵”。山东省政协委员许云飞最近指出,政府为了控制财政支出,减少财政负担,防腐倡廉,在行政、事业单位的重大和日常办公开支上,实行政府采购,这本是一件好事,但近年来政府采购,不仅没有成为遏制暗箱操作的良方,相反却被一些“权力寻租者”所利用。 联系之前公布的公车采购限定的九大品牌几乎全被国外“洋车”囊括一事,存在于政府采购过程中的“追奢求豪”的现象似乎大有蔚然成风之势。但是,公共财政源自纳税人的属性不应忘却,政府作为国家利益的代言人的角色也不可错位,因此,务实节俭、厉行节约理应成为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最基本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说,在采购商品同等质量的前提下,性价比更高的产品最终获选当属理所当然,而这样的简单道理即便是私人采购,也是最为基本的原则,何以到了政府采购这个更应具备议价能力的采购过程中,反倒却屡屡是物美价廉落榜、价高者却榜上有名了呢?如此现象当然是对“政府采购”初衷的彻底背离,至于这一明显不合理现象的背后是否隐藏有腐败、猫腻,倒是值得深究。 私人购物,完全可以不顾性价比,也大可不必费神劳力的去货比三家,一句“我愿意”,不求最好,但求最贵,旁人无权干涉。但政府采购却并不能象私人购物那样自由随意,更不能一句“我喜欢”,便谁贵买谁。作为纳税人供养的部门,作为国家利益的代言者,在开展政府采购时切不可“不求最好,但求最贵”。 土地出让金征管工作亟待加强 编辑同志: 近日,我们在对某县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时发现,出让金少征和欠征现象较为严重。比如,该县仅去年一年少征、欠征的土地出让金便近100万元。 审计分析发现,造成少征、欠征土地出让金的原因大致有以下两种情况:第一、出让土地合同所签定的面积比征地实际面积小而导致少征。比如,该县去年签定出让土地合同的土地面积是109957平方米,而拍卖征地面积为113519平方米,相差3562平方米,由此导致少征出让金34万元。第二、由于内控措施不力,购得土地使用权的企业恶意拖欠不交土地出让金。比如,该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3年拍得一块价值为300万元的土地,由于没有交清土地出让金就已取得土地证,导致土地出让金直至审计结束时仍欠缴20万元,而该公司所开发的房产住户都已入住,显然开发公司并不存在资金周转困难问题。 针对上述情况,笔者建议:首先,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一方面要把好国有土地出让各环节的关口,严格审查合同面积与征地面积是否相符等情况;另一方面要做好内部科室间的协调工作,监督负责代收土地出让金的地产交易所与负责核发土地证的地籍科两部门的业务运作情况,确保在核发土地证之前,土地出让金便已做到了应收尽收,杜绝部分企业恶意拖欠出让金的现象发生。其次,要做好土地出让的政务公示工作,确保每一平方米的国有土地出让都在群众的监督之下进行,杜绝暗箱操作和腐败滋生,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 山西省黎城县审计局 段卫军 关注效益 突出民生 注重整改 鸡西市确定农业审计工作新思路 本报讯 黑龙江省鸡西市审计局今年安排了对县级新农村建设财政涉农资金审计、土地开发整理资金效益审计和土地出让金等农业审计项目。针对审计项目多,资金数额大,组织形式复杂等,该局抢前抓早,积极备战,并确定了新的工作思路。 一是改进审计方式,创新审计方法。在新农村建设财政涉农资金审计和小型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审计中,采取上审下的方式,重点检查、评价项目计划的制定、执行和资金分配、拨付、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提出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二是关注侵犯农民利益问题。通过检查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严肃查处挤占挪用、滞留闲置、损失浪费等问题,特别是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致使农民利益受损的问题。 三是加大审计力度,特别关注那些在立项、建设和后期管护三个环节上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力,导致国有资产闲置、损毁、流失、效益低下等问题,注意”抓大“,对已发现的重大问题要抓住不放,查深查透,一抓到底。 四是进一步注重审计成果的开发利用。针对审计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报信息,为领导宏观决策服务。 五是注重整改,跟踪问效。围绕问题纠正、健全制度、规范管理等方面的情况,促进所查问题整改到位,确保农业专项资金审计的效果。(吴 军) 别让企业成为监管部门的“第二财政” 孙大勇 最近我们在对某市2006年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时发现,由于存在超编、经费紧张等各种原因,一些政府部门以各种名义从所监管或者下属企业获取收入,从比例上来看,除预算中人员开支外,从企业获取的收入甚至占到了一些部门办公经费的30%乃至更高,政府部门的监管企业或者下属企业成为了其“第二财政”。 笔者认为,这样做存在以下几点弊端: 第一,政府财政预算、决算不实,政府预算的法制性受到削弱,行政成本不能得到如实反映。政府决算不能真实反映财政资金的使用、用途和效益,不能如实反映一个单位或者部门在决算年度的开支,行政成本不能得到有效控制,产生预算与决算两张皮、决算与实际支出不相符的现象,并进而会影响下一年度的预算报告的编制,形成恶性循环。 第二,增加企业负担,使政企分开流于形式。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在不断探索转换企业经营方式,并且把政企分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作为企业工作的目标,但是,因为企业领导人,尤其是国有独资企业和部分国有控股企业的领导人的任命直接取决于政府,取决于企业监管部门,所以,一些企业还不能挺直了腰板拒绝一些政府部门的无理要求。为政府相关部门解决一些费用,显然加重了企业的负担。 第三,容易引发各种经济问题。政府部门有的收入不入账,或者公款私存,形成了小金库,为各种腐败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同时,企业在交纳费用之后,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企业之间建立了某种默契,容易丧失其监管作用,导致政府权力“寻租”行为的发生,进而损害广大群众的利益,产生国有企业侵犯所有者利益的现象。 为了避免上述问题的出现,笔者建议:一是继续加大预算改革力度,细化预算,严格测算部门经费,控制开支,确保纳税人的钱花到刀刃上。二是继续深化企业改革,从源头上控制乱收费行为的发生,将国有资产的收益全部上缴国库。让企业的腰板挺直了,不给有关部门开“绿灯”。确保企业合法权益。三是继续加大纪检监察、审计力度,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建设廉洁、廉价的政府。 ▲近来,吉林省敦化市审计局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加大了对离任者任职期间往来款项的审计调查核实力度,对每笔往来款都进行详细调查、取证、核实,形成正式材料,责成被审计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调整有关账目,并限期整改。以此促进被审计单位正确核算财政、财务收支成果,确保资产、负债的真实、准确。(李海峰 王云香) ▲近日,内蒙古科右前旗审计局在对某局退牧还草专项资金进行审计时,从材料物资的运输费入手,发现有3个项目区都有一笔运输费明显偏高,于是审计组将此线索作为重点进行实地认真调查核实,查出该局以虚开发票假出入库、假运费的形式套取专项资金90万元的违规事实。随后,审计局对此进行了严肃处理。(刘志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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