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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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革保驾护航——内审在国企改制中创造价值
【时间:2005年04月14日】 【来源:】 【字号:

 

  现代内部审计具有监督、鉴证和评价职能。内中国企业经过20年的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在改革中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初步实现了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并逐步向完善的法人治理模式转变。然而,改革的成功并非是一蹴而就的,随着改革步伐的加快,在企业改制中存在的各种寻租现象层出不穷。如何化解改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健康推进企业的市场化进程,是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值得研究的课题。

 

        内部审计的使命是在企业经营中承担风险管理者的角色,改制是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的经济活动,也是一项高风险的经营活动。中国企业内部审计的内外需求决定了内部审计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可发挥的作用,也决定了内部审计是保障企业改制过程中,健康运作的一支不可低估的力量。

 

        (一)内部审计的职能部审计的监督职能产生于企业自我约束的内在需要,监督职能是内部审计最基本的职能。《内部审计实务标准》明确指出:“内部审计师有责任通过审查和评价控制系统是否健全和有效来协助防止舞弊;以及相应地检查和评价企业组织经营业务的各个部门可能的揭露和风险的范围来协助防止舞弊”。内部审计的评价职能是由监督职能派生出来的一种职能。评价就是通过审核检查,对被审单位遵守政策、计划、程序、法律和规定的情况;保护资产的措施是否适当;是否经济有效地利用资源;经营或计划的结果是否与所制定的任务和目标一致;经营计划是否按计划完成等进行评定,发表意见和建议。内部审计的另外一种职能是鉴证。鉴证是指内部审计部门站在相对独立的第三方立场上,客观公正地对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的某些事项作出鉴定和证明。

 

         (二)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

 

         内部审计的定位和职能决定了内部审计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可以发挥应有的作用:(1)监督性作用。监督是内部审计产生的最初的需求,尤其在目前中国国有企业改制中依然存在诸多问题的情况下,对改制前是否根据国家规定制定改制的程序,改制过程中是否严格遵循国家和企业规定的各种控制程序和制度,改制后新的运作程序是否有效运行等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动态跟踪。(2)咨询性作用。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原则要求内审人员不能参与业务的决策和操作,但并不排除内审人员与改制小组成员共同探讨决策方案,协助开展改制风险分析和提出可能采取的风险回避措施。因此,内审人员可以以内部咨询顾问的角色协助管理层开展决策前的调查并就改制方案等提出意见和建议。(3)保证性作用。对业务的规范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是公司董事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内在需求,内部审计独立性决定了内部审计在评价业务规范性工作中的客观性,为管理层提供有效的保证服务。

 

        (三)内部审计参与改革的切入点

 

        国有企业改制是一项业务关系复杂、工作量浩大的系统工程,内部审计人员需要在这项复杂的业务中抓住重点环节,最大限度地发挥内审对改制的推动作用。

 

  1、改制前的评估——摸清家底。改制,最重要的一环是改变产权结构,实现多元化的产权结构,建立科学的产权制度。为了防止在改制过程中的资产流失,国家规定必须对改制企业进行评估,内部审计人员为明晰产权、理顺关系提供服务。产权明晰是现代企业的重要特征,内部审计可以通过参与清产核资、资产重组等工作,帮助企业摸清家底、理清产权关系,保护公司财产的完整性,为促进国有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服务。首先,在评估前应对拟改制企业进行审计,摸清家底,防止评估过程中资产的不完整性;其次,在评估过程中,内审人员应成为资产评估的主导者,组织会计师事务所的选择、评估过程的接洽等,避免被评估企业的利害关系人直接参与评估,避免操纵评估结果;最后,评估结束后,内部审计人员应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估程序、评估人员的素质、评估依据的合理性以及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性进行评价,全方位保证改制企业资产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其工作重点在于:(1)对于拟整体改制的单位,做好资产、负债、损益的全面清理、清查工作,摸清真实家底;(2)对拟实行承包经营方式的单位,摸清现有经营状况,评估资产获利能力,合理确定承包基数,监督承包费用上缴和资产安全完整情况;3)对拟进行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造的单位,摸清单位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督促改制过程程序,监督资产评估、计价的合规、合法性。

 

  2、改制中的监控——保证规范。要保证达到改制的预期目标,保障国家、集体、个人利益兼顾。(1)必须要建立一套完整、规范的改制流程,明确改制工作中所需明确的依据和决策环节。内审人员有必要督促改制企业在改制前制订相应的改制流程,明确改制过程的控制环节,有效防范改制过程中各种风险的发生。如对直接出售给个人的单位,监督资产折价是否合规;出售过程是否透明,是否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等。(2)建议改制方案修订。内审人员与外部审计人员相比,具有更深入了解企业的经营管理的特殊优势,因此,内审人员可以参与对改制方案的讨论和研究,从客观公正的立场上,提出审计部门对改制方案的意见和建议,是内审提供管理咨询的有效手段,也是内审进行过程监督的有效举措。(3)对改制业务的监督。内审人员要重点关注:在改制方案中有无虚列亏损,人为压低企业资产数额的问题;有无虚列支出,转移资金问题;有无虚列负债,抵减净资产的问题;是否存在擅自核销、处置国有资产的问题;有无化公为私、假公济私,利用企业改制侵吞国家财产的问题;有无利用各种手段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

 

  3、改制后的审计——监督服务。国有企业改制,落实了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也赋予了企业自负盈亏和对国家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内部审计人员可以通过评价内部控制制度、利润目标,对经营者的经营业绩和经济责任进行内部审计,协助企业把自负盈亏的责任落到实处,发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作用。

 

  4、内部审计人员可以在加强企业科学管理中,促进国有企业迅速建立起富有活力和效率的管理机制、经营机制、自我约束机制,起促进企业实现经济监督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作用。(1)改制结果的实施跟踪。改制后的企业由于在产权体制上有所改变,往往会产生经营者的行为无人监督,在治理结构、公司的各项管理上仍显示原有企业的惯性作用,导致刚改制又陷困境,甚至面临第二次破产的状况。内部审计人员应继续跟踪改制方案的实施,保障企业改制后的各项举措有效执行。(2)推进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所谓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就是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四个层次之间职责明确,各个层次按照《公司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由于国有企业的历史原因,其原有管理模式很难在短期内改变,三会作用很难有效发挥,内部人控制的现象依然严重,作为隶属于董事会下的内部审计机构,可以充分利用董事会赋予的职责和权限,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监督,充分行使股东对经营者的监督权和管理权。推进新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保障国家的股东利益。(3)协助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改制后的企业,内部管理依然是影响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无论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还是经营管理层都有着内在强大的需求,需要有一支力量实时反映、评价企业经营的风险状况,内部审计正是这样的力量,以高度的独立性关注改制后企业的内部管理状况,加强监控,通过实施咨询、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审计等手段,努力提高改制后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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