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人民银行职能转换,内审监督重点和领域发生了重大变化,各业务部门信息技术不断优化或升级,新知识、新业务、新技能的不断涌现,对内审部门的内审工作的适应能力提出了严峻的考验,凸现了人民银行内审监督的薄弱环节。
(一)内审监督面临许多新领域,考验内审的创新能力
自《中国人民银行法》的颁布实施以来,人民银行在加强货币政策调控和金融服务基础上,强调和承担金融稳定的职责,强化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有关职能;转换实施对金融业宏观调控和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方式;增加反洗钱和管理信贷征信业两项职能等。面对新形势下人行内审监督的对象、重点、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内审监督面临更大的机遇和挑战。如何开展管理审计、履行职责审计、内审监督评价,积极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和人行内部风险,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二)内审手段滞后于业务发展,束缚了内审功能
现行内审基本上靠手工的方法进行相关信息资料的汇总分析和比较鉴别,因此,往往事前防范不足,事后查办居多,缺乏前瞻性。人民银行计算机技术审计起步较晚,虽然《中国人民银行内审业务管理系统》已经推行,但系统的局限性,无法实现从数据库中读取数据进行监督,内审系统开发严重滞后于业务发展。内审部门以落后的手工手段去审计信息化处理的业务,显得极为不协调,很难做出正确的和全面的审计结论,致使发现问题滞后,审计效果和效率受到制约。
(三)缺乏内审评价体系,限制了内审的高度
内审部门担负着对内部控制进行监督评价的职责,但一直未能形成对人民银行内部控制的评价体系。内审监督常常只能反映一些具体问题,不能通过内审评价发现的内控运行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潜在的风险,致使内审工作达不到一定的高度。如何提高审计评价水平,提升审计建议的层次,对中国人民银行内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四)内审难点制约了内审效力
同级监督难。审计人员顾虑重重,左右为难,不但要考虑上下左右的各种关系,而且时常面对个别部门或人员不理解或有意刁难。检查难、上报难、处理难,这在一些内审部门中已是不争的事实,难以保证每份报告都是客观、全面的。
离任审计责任界定难。离任审计是对离任者任期内的经济职责履行情况进行鉴定与评价。但通过离任审计形成完全准确到位的评价,一直是困扰离任审计的难题。一方面由于离任审计要区分责任的程度,另一方面也由于内审事实与领导责任联系的复杂性,影响了责任界定的客观公正。
问题处罚难。《中国人民银行内审工作制度》规定了内审监督的建议权,审计过程中强调审计责任,审计结束后,内审部门却只有建议权,没有处理权。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后,采不采纳,如何处理,内审部门没有硬性约束,对违规的工作人员和部门缺乏行之有效的制裁、约束。这不仅挫伤了内审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而且助长了被审计单位对内审的消极、敷衍和轻视,削弱了内审权威。
(五)协调配合欠缺,降低了内审成果的运用
一是上下级内审部门之间缺乏协调。二是缺乏与纪检、人事部门的沟通。日常审计中很少利用纪检、人事及其他部门掌握的信息,审计结束后,除个别项目外一般也不与这些部门交流,致使审计成果在干部考核、任用、奖惩等方面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相应削弱了审计的威慑力。
为适应中央银行职能转换,实行“六创新”,探索有效的内审监督新途径。
1、创新内审工作理念。转变内审监督方式,由“要我审计”向“我要审计”转变;由查错防弊向内部控制分析与评价转变;由监督导向型向服务导向型转变;由事后审计向事前防范为主转变,增强工作主动性。针对影响人民银行职能发挥,影响人民银行资金安全的重点业务和重点部位进行审计,对普遍性、苗头性的问题和控制薄弱环节进行审计,对各级行领导在决策、管理中关注的重要事项进行审计。
2、创新内审工作思路。总体思路是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建立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有效机制,实现对货币政策、资金活动、服务活动、人员活动的有效监督,完善部门之间、人员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约束的高效自律机制。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将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做好风险应急预案,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3、创新内审技术手段。以内审业务管理系统推广为突破口,加快信息技术审计建设。建立以内控控制系统为主导,人民银行执行系统与监督系统同步运行的全新动态内审监督方式,由传统的手工操作逐步转向主要运用计算机和其他信息化工具上来,研发和应用合适的审计软件,实行内审监督手段的现代化,提高内审监督的时效性。
4、创新内审成果运用。建立监督信息共享机制,实行内部监督信息报送制度和反馈制度,扩大内审成果运用。审计前及时获取有关信息,增强审计的针对性,审计后将审计成果反馈给有关部门,作为对有关人员奖惩或任用的参考,以扩大审计成果运用。必要时实行审计公示制度,起到“审计一家、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作用。
5、创新内审质量考核。建立一套审计质量指标体系,以加强对内审人员工作质量的考核,严格审计程序,提高审计质量,避免审计执法的随意性,减少或消除审计误差。同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内审人员的责任心和审计风险意识,防止出现内审“不作为”现象。
6、创新内审队伍建设。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强化“人、技、法”建设,同时,优化内审人员结构,选配高素质、复合型的专业人才充实到内审岗位,使内审人员在懂政策、懂法规、懂业务、懂微机等方面向更新的领域渗透,向更高的层次发展,以适应新形势下人民银行对内审工作的要求。★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莱芜市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