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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企业改制中的内部审计作用 学 术 研 讨 综 述
【时间:2004年12月27日】 【来源:】 【字号:

 

  今年以来,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组织全国各级内审协会、内审机构和广大内审人员,对企业改制中的内部审计作用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截止926日课题组共收到学术研讨论文和经验介绍材料129篇,其中:论文121篇,经验介绍材料8篇。经课题组组织有关专家对提交的论文进行初评,并报经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学术委员会审核,获一等奖的3篇,二等奖的10篇,三等奖的31篇,优秀奖的38篇。这些论文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操作性和指导性。

        一、关于企业改制前期内部审计的作用

        企业改制的根本任务是建立“产权清晰、政企分开、责权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和“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企业领导人员的聘任制度。制订改制方案是企业改制的前期工作,直接关系到企业改制的成败。在实际工作中已有不少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参与了改制方案的论证,围绕企业改革的重点,在改制单位改制前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全面摸清家底,积极献计献策,发挥内部审计的参谋和助手作用,为企业改制提供决策依据,保证企业改制有序健康发展。主要做法:

        1、审查改制方案的审批程序。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资委的有关规定,企业改制要严格履行批准程序,未经批准不得实施。所以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在企业改制中应对涉及财政、劳动保障等事项,审查其是否预先报经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是否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协调审批;对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审批事项的,应审查其是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报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2、审查改制企业有无进行资产评估,评估的过程是否合法。改制企业应由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授予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应注重审查资产评估的立项报告是否经企业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同级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立项;同时审查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是否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确保国有资产的评估程序及过程合法合规。

        3、审查改制企业国有资产的转让或出售是否真实、公平,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一是审查改制企业有无人为低估国有资产或无偿分配给个人;二是审查改制企业是否存在擅自核销国有资产,有无将国有资产直接或间接转移到集体、私营企业或个人名下;三是审查改制企业有无虚列亏损,人为压低企业资产数额;四是审查改制企业有无虚列负债,抵减净资产;五是审查改制企业有无虚列支出,转移资金,有无抽逃资金、制造假账、私分和挪用公款以及突击花钱或滥发奖金、补贴实物等;六是审查改制企业是否存在账外资产,造成账实分离;七是审查改制企业对房屋、土地等大宗不动产是否按原值计算,而未计其增值部分;八是审查改制企业是否准确评估无形资产价值,有无人为或无意低估、漏估,造成无形资产流失;九是审查实物资产的账账、账证、账卡、账实是否相符,是否存在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的资产,分清不良资产项目及数额,确认待处理财产损失数额。

        4、审查企业原来的经营管理者是否利用改制自我买卖国有产权,中饱私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应重点审查是否由直接持有该企业国有产权的单位或由其委托的中介机构,进行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方案的制定;审查国有产权转让的决策、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底价确定等重大事项是否有本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参与;审查经营管理者收购国有产权的资金的筹集是否向本企业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借款,是否以这些企业的国有产权或实物为融资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

        5、审查改制企业被剥离的资产有无产权主体不明和关系不清。被剥离资产应明确产权管理主体和产权管理体制,明确其与改制企业的经济关系。对剥离的非经营性资产,要查明是否组成独立核算单位,自负盈亏;若交给改制后的企业使用,要查明是否采取了租赁等有偿方式;对于剥离的经营性资产,要查明是否存在无偿占用原企业资金作为改制后企业的流动资金,是否存在将原企业的存货作为改制后企业的商品进行销售,占用回笼商品款。

        6、审查改制企业有无随意核销财产损失和不良资产。对改制企业资产损失的处置,要审查企业提出的申请、编制的有关资产损失账册和不良资产核销审核表是否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对企业已核销的坏账损失,要审查企业是否将清欠回笼的“坏账”资金账外存放;审查企业长期闲置的固定资产、接近报废的机器设备和有问题存货从资产中核销时,是否按规定经过批准,是否将所得收入上缴同级财政。

        二、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内部审计的作用

        1、清产核资中应关注的问题。(1)改制方案是否经过批准。(2)审查清产核资中介机构的资质。(3)关注中介机构出具审计报告的合法性及公允性,防止中介机构与企业串通舞弊。(4)通过审计,防止改制企业突击采购、乱投资、乱发钱物、私分转移国有资产,维护改制企业资产的真实、完整。(5)关注核销的资产,短少的资产要追查原因,核销应经国资委批准。

        2、资产评估时关注的问题。(1)审查所聘请中介机构的资质及评估人员的执业资格。(2)评估的方法是否按《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规定操作。(3)是否有政府有关部门或个人参与操作的行为。(4)评估结果的合理性、正确性。(5)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6)评估后的账项调整是否正确。

        3、改制企业产权转让时应关注的问题。(1)产权转让的方式是否规范。(2)产权交易地点是否规范。(3)产权转让信息公告应关注:转让标的基本情况;转让标的企业产权的构成情况;产权转让行为的内容决策及批准情况;转让标的企业近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核准或者备案情况;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4)产权转让的价格是否合理。(5)产权转让的合同是否合规严密,特别应关注: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方案;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及付款条件;产权交割事项;转让涉及的税费负担;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等。

        4、国有企业改制的具体形式不同,内部审计的参与度、发挥的作用也不尽相同,所致力的方向、重点也不同。(1)企业整体改制中,内部审计应充分发挥审计的咨询服务职能,帮助企业吃透改制的相关政策与规定,把握好政策界限,帮助改制企业用好国家各项优惠政策,为企业优化改制方案当好参谋。在改制实施阶段,内部审计还应协助企业的财务部门作好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的前期资料准备工作;在社会中介机构入驻企业开展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的阶段作好内外协调,协助中介机构摸清家底、理清产权关系,查证财产的完整性;在中介机构出具的清产核资报告、不良资产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重要文本之前,内部审计应协同企业财务等部门在征求意见阶段加强与中介机构交流沟通工作,以确保企业利益、防止资产流失、维护资产安全与合理配置。(2)在企业分块改制中,内部审计应发挥监督、鉴证、咨询的职能,为企业规范内部改制行为、维护资产安全、优化资产组合、合理配置资源服务。应当看到,越来越多的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内部单位的公司法人化改造、个人参股等方式,对大集团按事业部或产业链实施分块改制。一个企业集团是由多个改制的个体构成的,个体改制行为的规范与否,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全局。因此,内部审计同样需要对企业的分块改制深度介入、全程参与,以监督改制行为的规范性、合理性。首先,内部审计应参与企业内部组建的改制小组,参与并指导对被改制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内部审计进行资产清查时,不但要理清产权关系,特别要查证财产的完整性,要摸清资产的潜在盈亏和账外的风险。其次,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审计或资产评估,通过内部审计与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结论的综合利用,核定企业的资产,确定个人入股比率,确定企业出资方式、资本结构,从保护经营者与职工的积极性角度出发,确定经营者和员工的激励约束机制。最后,在企业财务部门完成改制的切账、分账、立账工作后,内部审计人员应对其账务处理的合理性、完整性、及时性进行检查与监督,并重点检查实物的分割与转移情况。

        在分块改制中会遇上这样的情况,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内部改革过程中,将公司化及个人参股当作一股浪潮来追求。因此,内部审计要从全局的高度出发,帮助企业优化组合资产、改善资源配置,内部审计应当评价内部单位的改制条件与资质,对于没有市场竞争能力,不具有创造价值能力的单位,应提出关停并转的建议,对与同类可共享资源应按产业链提出优势整合的建议,以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与资源配置效益最大化。

        三、关于企业改制后内部审计的作用

        1、实施内控审计及遵循性审计,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可以开展建制、机构设置等方面的咨询业务,帮助企业理顺制度流程、合理划分管理层次;可以通过内控制度的审计、遵循性审计,检查企业制度流程的建立、执行情况和科学性,促进企业制度的不断完善,促进管理效力的不断强化;应针对审计中发现的内控薄弱点和失控点提出改进的措施,要求改制单位整改。

        2、实施年度财务收支及经营情况审计,规范企业经营活动。在一些分块改制、个人参股的企业中,由于经营权限的下放与经营单位自律机制的不健全,会出现为了谋求小集体利益经理人与财务共同舞弊的行为,内部审计应通过日常财务收支与经营审计,对各改制单位效益的真实性、企业自主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予以监督与鉴证。

        3、随着企业的分块改制,企业的经营权实际上已下放到基层,经营的风险也随之放大,内部审计必须建立高频高效的审计平台,设立多层次的内审网络,建立起风险预警机制。首先,内部审计应从评价内部控制制度入手,在生产、采购、销售、财务会计、人力资源管理等各个领域查找管理漏洞,识别并防范可控风险;其次,要加强对各单位经营动态的实时跟踪,加强与各单位的内部沟通,定期分析指标来锁定疑点洞察异常现象;再次,还应重点防范各类隐性风险,如企业担保风险、融资风险、合作经营模式风险、市场风险等。

        4、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服务考核管理,优化公司治理。参与评价公司业绩,服务企业考核是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的主要职能之一。许多改制企业习惯于将年报审计代替绩效审计,并把事务所的审计报告作为考核经理人业绩的主要依据。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常常造成社会审计的无力,从而导致企业考核的失真。实践证明,内部审计通过年度决算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将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结论相结合才能产生可信的、有价值的参考信息。此外,内部审计同时要对考核体系本身设计的合理性进行评价,

         5、开展专项治理,促进改制遗留问题的解决。国有企业改制后会产生一系列改制遗留问题,如被剥离的应收账款、存货和固定资产面临挂账、贱价处理或自然贬值的问题。内部审计应该关注这些资产实物的流向并督促应收款的催收工作,全程参与到剥离资产处理的招标管理工作中去,对待处理的物资、固定资产进行合理估价,审核标底制定的合理性,防止不良资产处理中出现的违规、作弊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这次全国企业改制内部审计作用学术研讨,还涉及与企业改制内部审计作用相关的一些问题,如企业改制内部审计的依据、定位、目标、职能、做法和意义,以及内部审计和国家审计、社会审计的协调、内部审计取代财务总监等问题。这些,有待于广大内审人员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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