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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金融审计 第二节 商业银行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审计
【时间:2003年01月02日】 【来源:】 【字号:

  金融机构审计,是审计机关对国有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监督的行为。金融机构审计包括:对国家政策性银行、国有全资及控股的商业银行、国有全资及控股的保险业、信托业、证券业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审计。

  一、金融企业审计的特点

  (一)综合性

  金融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中心,金融企业除具有一般企业共有的特点外,还具有其他企业不具备的职能特点。金融企业是全国的信贷中心、现金中心、结算中心,金融企业的业务活动和财务收支活动,涉及国民经济各个领域。金融企业各项业务和财务状况的增减变化,综合反映了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状态。因此,金融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的审计,具有明显的综合性,通过审计,综合掌握和了解各方面情况,发现金融运行中存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宏观调控服务。

  (二)系统性

  国有金融机构实行统一法人管理体制,其各项业务活动、财务收支活动以及人、财、物都是由总行或总公司按系统垂直领导和统一管理的。金融机构的这种管理体制,决定了金融审计具有系统性的特点。因此,对金融机构审计时,一般选用系统性审计,即以一个法人领导下的各级分支机构为审计对象,全面掌握其资产状况,偿付能力及盈亏的真实性,从中发现全系统存在的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发挥金融审计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三)延伸性

  国有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和运用涉及社会各个领域,要全面掌握和了解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不能仅局限于金融机构会计资料本身,还必须伴随业务活动的全过程,延伸到社会各个领域,才能保证金融审计工作质量。因此,金融企业审计具有延伸性的特点。

二、国有商业银行审计

  (一)国有商业银行审计的意义

  商业银行是指以经营存款、放款、办理结算为主要业务,以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为经营原则,并以盈利为主要经营目标的企业。国有商业银行主要是指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是由国家专业银行演变而来的,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是我国金融体系的主体。到1997年末,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产占全部金融机构资产的70%。但它们的市场份额呈下降趋势,市场份额不足70%。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是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陆续组建和成立的,如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等。

  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股份制银行,在向真正的商业银行推进的过程中也存在诸多问题:一是资产质量较差,不良贷款比例不断攀升;二是政企不分,效率低,经济效益较差;三是经营管理松弛,无序竞争,违规问题比较严重;四是资产、负债、损益不实,造假表、做假帐、假数字现象较为普遍,设置帐外帐和帐外经营问题突出;五是违法犯罪现象严重,涉案金额惊人,造成相当一部分国有资产的损失。这都说明,加强对国有商业银行的审计十分迫切,责任重大,意义重大。

  1.通过对国有商业银行的审计,摸清家底,特别是资产质量和损益的真实情况,促进国有商业银行安全、有效运行。国有商业银行是国家金融体系的主体,在整个金融活动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的安全,直接关系到国家金融体系的安全,关系到今后一个时期的国家经济安全。我们要全面履行审计职责,把摸清国有商业银行家底,保障国家金融安全,作为金融审计的首要任务。

  2.通过对国有商业银行的审计,揭露问题,促进国有商业银行规范经营,维护金融秩序。对国有商业银行中存在的帐外帐,做假帐、报假表、假数字和违法经营问题,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决不姑息。

  3.通过对国有商业银行的审计,促进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经营管理,增强自我约束机制,不断提高经济效益,使国有商业银行成为真正的商业银行。

  (二)国有商业银行审计的内容

  根据《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审计机关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主要审查各项资产形成、运用和管理,各项负债形成、偿还和管理,所有者权益各项目增减变动和管理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及损益的真实、合法情况。

  1.资产审计。

  (1)各项贷款审计。主要审核执行国家利率政策,按期收回本金和利息的情况;贷款利息计算的正确性;贴现贷款的利息和手续费计入当期损益的情况;依法正确处理贷款抵押物取得的净收入的帐务处理情况;非正常贷款的管理及其应收利息核算情况。

  (2)拆出资金审计。主要审计拆出资金的真实性,有无以证券回购、暂付款等为名变相拆出资金,或以拆出资金为名,将资金用于放贷、炒房地产、炒股票等情况;拆出资金利率使用的合规性,有无收取高息或加收手续费、咨询费的情况;拆出资金本息的回收情况。 (3)呆帐、坏帐准备金审计。主要审计两项准备金的计提范围、基数和比例的正确性;呆帐贷款损失的确认,核销审批程序和权限划分情况;坏帐损失的确认与核销的合法性;已冲销呆帐、坏帐损失,以后又收回的帐务处理情况;两项准备金单独核算和在会计报表中列示的情况。

  (4)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情况审计。主要审计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的真实情况;增减变动记录的完整情况;金额较大或异常项目,其原始凭证的齐全情况;长期挂帐未能收回款项的原因;转作坏帐损失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等。

  (5)固定资产及其折旧的审计。主要审计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归属和帐实相符情况;通过购入、自制自建、投资投入、融资租入、接受捐赠和盘盈等多种方式所增加的固定资产计价的合规性;固定资产净值占资本金比例的情况;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一贯性和折旧额计算的正确性等。

  (6)在建工程审计。主要审计投入在建工程的各项支出的真实性和工程计价的正确性;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核算的情况;已完工项目以及转入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正确性等。

  2.负债审计。

  主要审计各项存款、借款和拆入资金的形成与管理,利率的使用,各种应付款项计提、管理和使用,以担保、保函等形式所形成的或有负债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

  3.所有者权益审计。

  主要审计实收资本的构成和增减变动,各项公积金的计提和使用,利润结转和分配的情况。

  4.损益审计。

  主要审计各项业务收入和支出执行权责发生制原则的情况,各项收入和支出的真实与合法性,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划分,税前、税后利润计算和税收解缴的情况。

  (三)国有商业银行审计的要点

  加强农业、国有企业改革和做好金融工作是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工作的中心。审计要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这个大局出发,确定审计重点。

  1.审计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状况和损益的真实性。针对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的家底不清、损益不实,帐外帐、违规经营及会计核算不真实、造假现象严重等问题,审计首先要“打假治乱”,着重查处上述问题,规范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行为。

  2.审计资产质量及其真实性。国有商业银行资产质量不高,不良资产比例逐年上升,是十分突出的问题。审计应着重查清资产质量的状况,审核信贷资产清分的情况,特别是损失类贷款的真实情况。

  3.注意发现大案要案线索。对内部管理混乱、内部控制制度失控、规章制度破坏严重的单位,特别是造成损失的,审计时更应增强大案要案意识,注意发现大案要案线索,一查到底。

  三、证券公司审计

  (一)证券公司审计的意义

  证券公司又称证券商,是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业务是:推销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和股票,代理买卖和自营买卖已上市流通的各类有价证券,参与企业收购、兼并,充当企业财务顾问等。至1997年底,全国已拥有90家证券公司。

  根据审计法的规定,1998年审计署统一组织审计了全国88家证券公司及其分支机构1997年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对证券公司进行审计,对于整顿和规范证券市场秩序,促进证券业的健康发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十分必要,意义重大。

  1.开展证券公司审计是贯彻党的十五大和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的需要。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依法加强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包括证券市场的监管,规范和维护金融秩序,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为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了整顿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任务,各部门都要共同担负起这个责任,审计机关责无旁贷,应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作出应有的贡献。

  我国证券市场的建立,已有近十年的历史,正逐步走向规范和壮大。东南亚金融危机给我们的教训是深刻的,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我们的主要目标,规范证券公司,有利于挤干证券市场的水份和泡沫,有利于证券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地发展,有利于证券公司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也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开展证券公司审计是整顿和规范证券市场秩序的需求。我国证券市场目前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在市场运作过程中存在着许多不规范甚至违规的问题:一是各种违规资金包括银行信贷资金、财政性资金、国企生产经营资金流入股市,证券公司非法融资;二是证券公司挪用客户保证金进行股票自营,自营比例超过规定比例;三是证券交易营业部违规给股民融资、透支炒股;四是证券公司资产、负债、损益不实,家底不清,会计信息失真;五是无序竞争,违规经营,存在较大经营风险等。通过对证券公司审计,查处这些违规行为,有利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维护社会稳定。

  3.开展证券公司审计,有利于促进证券业的健康发展,完善我国的金融市场体系。通过审计,不仅要揭露不规范的问题,而且要从机制、政策、法规、制度等方面综合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促进证券法规建设,加强监管,促进证券经营机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自律,规范经营行为,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

  (二)证券公司审计的内容和要点

  审计机关对证券公司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除比照国有商业银行审计内容外,重点审计以下内容:

  1.摸清情况。着重查明证券公司的机构情况,经营范围是否合规合法;查清证券公司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和资产状况;查清证券公司负债结构、支付能力特别是客户保证金的总量及管理情况;查清证券公司会计核算和盈亏的真实与合法情况。

  2.查清有无造假帐,帐外帐,报假表的情况。

  3.查清证券公司有无挪用客户保证金的问题。

  4.查清经营中以代理为名自营股票,为客户透支、融资炒股、非法融资自营,违规操作、扰乱市场的违纪违规问题。

  5.检查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发现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管理,规范经营。

 四、信托投资公司审计

  (一)信托投资公司审计的意义

  信托投资公司是一种以受托人的身份,代人理财的金融机构。多以经营资金和财产委托,代理资产保管、金融租赁、经济咨询、证券发行及投资为主要业务,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信托投资业快速发展,在拓宽金融渠道、完善信用体系、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截止1996年底,全国共有信托投资公司224家,总资产为5099亿元,所有者权益为428亿元。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金融监管力度的加大,信托投资公司的数量减至100多家,目前根据国务院的决定,信托投资公司仍在清理之中。

  根据《审计法》的规定,对信托投资公司进行审计,其意义是:

  1.审计机关开展对信托投资公司审计,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需要。由于信托投资公司发展过快,定位不清,脱离了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业务定位,超范围经营,与银行争业务;资金大量投向房地产,不良资产加大,有的甚至资不抵债,出现兑付困难。通过审计,对信托投资公司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对资不抵债或虚盈实亏的公司予以揭露,以便于国家采取有利措施,化解风险,避免社会动荡。

  2.审计机关开展对信托投资公司审计,是加强管理、规范经营的需要。由于信托投资公司发展过快,没有及时进行规范,信托投资公司成了金融“百货”公司。信托公司无序竞争,违规经营,乱拉个人存款,高息吸存、高息放贷是普遍存在的问题,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恶化了金融环境。通过审计,查处上述违规行为,促进证券公司依法规范经营。 3.审计机关开展对信托投资公司审计,是清理整顿信托投资公司的需要。通过审计,查清全国信托投资公司的整体状况,对于清理整顿信托投资公司,完善管理法规,界定业务范围,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对信托投资公司审计的内容与要点

  审计机关对国有信托投资公司资产、负债、损益的审计,除比照国有商业银行审计内容外,应重点审计以下内容:

  1.信托资金。主要审计各项信托存款的范围和期限,各项信托贷款的划分及有关合同或协议的有效性,自营信托存贷款业务所占的比例,手续费和利率的水平,以及信托贷款本息回收的情况,必要时延伸对贷款单位偿还能力的调查。

  2.委托资金。主要审计各项委托贷款的真实性,委托存贷款执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情况。

  3.投资资金。主要审计各项投资资金的来源、投资项目与内容的合法性和效益性,投资项目的管理,投资风险准备金的计提与核销,证券回购和证券的买空卖空,有价证券和保管单的真实性以及投资业务所占比例的情况,必要时延伸对投资项目进行调查。

  4.所有者权益。主要审计资本充足率情况。

  5.损益。主要审计各项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性和投资收益的收回情况。

 五、国有保险机构审计

  (一)国有保险机构审计的意义

  保险公司是以经营保险业务为主的金融企业。根据《审计法》的规定,审计机关对国有保险机构进行审计。由于保险公司具有其他金融机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除了对于某个单位具有分散风险、削减损失的职能之外,保险公司在宏观上还有四大功能:一是承担国家财政后备范围以外的损失补偿;二是聚集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发展;三是增强对人类生命财产的安全保障;四是为社会再生产各个环节提供经济保障。因此,审计机关对国有保险机构进行审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通过审计监督国有保险机构正确执行《保险法》和国家经济、金融方针、政策,促进国有保险机构的健康发展。

  2.通过审计,揭露国有保险机构在经营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严肃查处弄虚作假的行为。

  3.通过审计,促进国有保险机构改善经营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加强经济核算,堵塞漏洞,增收节支。

  (二)对国有保险机构审计的内容和要点

  根据《审计法》的规定,审计机关对国有保险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目标是真实、合法和效益。审计的主要内容是:

  1.国有保险机构资产审计。主要审计应收保费和应收分保帐款的管理,保户借款和预付赔款的清理,存出分保准备金和保证金的管理,系统内往来款项清理的情况以及保险资金的运用情况。

  2.国有保险机构负债审计。主要审计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长期责任准备金和人身保险准备金的计提、变动及结转,保户储金、存入分保准备金和保证金的管理,系统内往来款项的清理,预收保费,应付分保帐款和应付手续费清理的情况。

  3.国有保险机构所有者权益审计。主要审计上级拨入营运资本金、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的增减变化,资本公积的形成与使用,盈余公积的计提与使用,利润结转与分配的情况。

  4.国有保险机构损益的审计。主要审计营业费用中的招待费、业务宣传费、防灾费和代办手续费的使用,准备金提转差的计算,人寿保险中死差、费差和利差计算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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