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沅江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了《沅江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市政府还专门成立了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监督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至此,沅江市通过坚持以审计结果运用为核心,形成了以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为工作决策层,纪检监察、组织、财政等成员单位为结果运用层,审计机关为实施操作层,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组织协调层的四体联动、协调共抓的运行保障机制,充分发挥了纪检监督、组织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的综合效能。 《沅江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将审计结果运用的工作程序分为以下四个步骤: 一、市委组织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需要,确定审计对象,并以书面形式委托审计机关具体实施。 二、审计机关实施审计后,在法定时间出具审计结果报告。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审计结果的运用提出初步意见,连同审计结果报告一起报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并分送纪检监察、组织及财政部门。 三、纪检监察、组织及财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在各自权限范围内加强成果运用。纪检监察部门对审计结果报告反映的违纪问题立案调查,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审计部门;对反映的轻微问题,进行廉政谈话;对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研究分析,提出建议和对策。审计结果报告存入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组织部门对所在单位存在重大经济损失或对违法违纪行为负有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先给予组织处理;对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较差、问题较多的领导干部,给予必要的职务调整;一般性问题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任期内经济工作成效显著的领导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并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存入干部档案。财政部门协助审计部门落实审计决定,暂停拨付与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协助执行扣缴由财政拨款的被审计单位应上缴财政的违纪违规资金;针对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普遍性、多发性、倾向性问题,制定和完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防止和堵塞漏洞。 四、被审计单位在收到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3个月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整改情况,审计项目结束后3个月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选择重点单位进行跟踪检查。对不认真整改的,责令立即纠正;拒不整改的,给予通报批评或依据有关规定实行问责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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