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写进十七大报告,标志着经济责任审计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审计制度,在干部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努力工作,落实十七大报告精神。下面就有关问题谈一点体会。
第一,经济责任审计重在防范,要形成权力制衡机制。审计机关应该集中力量对一些有影响的项目,一查到底,发挥个案对其他领导干部的震慑作用;要加大任中审计的力度;要逐步实行审计情况通报或公告制度,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有些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也可公告;要采取多种方式事先对领导干部进行教育,告诉领导干部怎样正确履行职责;还要关注干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制度。审计机关要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加强信息交流,工作相互配合,整合资源,发挥合力,使有关制度真正得到贯彻落实。
第二,要不断扩大审计范围,使管理和使用国家资源的有关单位负责人都接受审计监督。目前制度上规定厅局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的负责人要接受经济责任审计,今后我们将加大省部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试点力度,摸索党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的路子。另外还要探索人大、政协、纪委、工会等单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使经济责任审计对这些单位的领导干部也有一定的约束性。
第三,要不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近几年国家一直强调科学发展,经济责任审计就要关注领导干部是否贯彻科学发展理念,重点审计资源利用、环境保护、节能降耗、政府负债等情况,促使领导干部关注这些问题。经济责任审计要注重行政效益问题,要打破审计查账找问题的简单模式。作为一名称职的领导干部,不仅要做到使用国家财政资金或资产不违纪违规,而且必须要有很好的效果。
第四,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审计中发现的一些问题,要逐一落实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并由有关部门根据有关制度规定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必要的要做出组织处理。不能只注意对重大的个人经济问题处理,对一般的单位的问题,也应追究责任,如果领导干部对查处的问题整改不认真,也要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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