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开放度和公开透明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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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7年12月29日】 【来源:审计署办公厅】 【字号:大 中 小】 |
首先,要依法积极稳妥地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其次,要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社会各方面的合作、沟通和交流,加强和引导审计宣传,把审计监督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更有效地结合起来,促进审计成果得到更加有效的利用。第三,要增强审计工作和机关管理的公开透明度,审计项目的确定、审计机关内部管理事项等都要逐步公开,让审计机关处于社会的监督之下,维护好审计的良好形象。
——摘自李金华审计长12月26日所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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