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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张国栋:破解国企亲缘经商腐败需有“组合拳”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0日】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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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观点:

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张国栋认为,要在企业内部形成权力和利益制衡,较可行的办法就是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国企相关信息必须公开透明,在满足公众知情权的同时,还要强化监管,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让国企亲缘经商腐败无所遁形。

近日,2014年中央巡视组第三轮专项巡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布。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国企领导采取委托代理、合作经营等方式,将国企盈利业务安排配偶、子女等亲属开办的企业经营,巨额国有资产收益被蚕食。还有国企领导干脆直接安排亲属开办企业,用于转移甚至“洗白”其贪腐所得。

国企亲缘经商腐败由来已久。有国企被巡视组毫不客气地指出,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愈演愈烈。这在反腐高压态势下,可谓明目壮胆。

从报道看,此等腐败主要有四大手法:低买高卖、利益交换、直接侵吞、借壳洗白。然而不管其手法如何,终究都是把巨额国有资产收益据为己有。国企应为全民所有,国企领导及其亲属怎么能这么“任性”呢?

早在2009年,《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就明确提出,企业领导人员不得将国有资产委托、租赁、承包给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不得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等。

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领导干部亲属经商相对隐蔽,若非主动报告很难查明;企业知情人士往往也抱着事不关己的态度,不愿或不敢给领导“找别扭”。

其实,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存在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亲友经营等情形,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就会构成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可处拘役或最高至七年的有期徒刑。可现实中,受到刑罚的并不多见,这无疑助长了国企亲缘经商腐败。

不过处罚不是目的,要从根本上破解国企亲缘经商腐败,除了刑罚“伺候”外,还需从防范入手,尽力铲除其可能滋生腐败的土壤。

首先,要破解国企顽疾。一是选人用人机制落后,不是按市场化方式进行选择,而是按照行政等级授权。二是权力结构不合理,仍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等集权于“一把手”。这很容易造成权力寻租。

其次,要在企业内部形成权力和利益制衡,较可行的办法就是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最后,国企相关信息必须公开透明,在满足公众知情权的同时,还要强化监管,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让国企亲缘经商腐败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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