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审计署:18户央企采取虚构业务等方式近年累计虚增利润202.95亿元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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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网讯 据审计署网站623日消息,审计署审计长胡泽君受国务院委托,向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作了《关于201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报告中提到中央企业审计情况。主要审计了中国石油、中化集团、中船集团等20户中央企业。这些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改进经营管理,推动低效无效资产退出,竞争力和影响力明显增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企业业绩不实、负担较重。审计20户企业发现,有18户企业采取虚构业务、人为增加交易环节、调节报表等方式,近年累计虚增收入2001.6亿元、利润202.95亿元,分别占同期收入、利润的0.8%、1.7%。至201610月,9户企业认定的下属187家“僵尸”和特困企业处置难度较大;抽查所属企业“三供一业”(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和物业管理)分离移交事项中,有1348项未有实质进展。二是部分企业投资经营风险管控比较薄弱。抽查20户企业842项境内重大投资、股权收购、工程建设等业务发现,因决策失误、管理不善等,造成风险605.88亿元;抽查155项境外业务发现,因投资决策和管理制度不完善、调研论证不充分、风险应对不到位等,有61项形成风险384.91亿元;还发现超标准办会、购车、高档消费等问题5.19亿元。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企业通过整改,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6.9亿元,建立完善规章制度651项,处理处分309人。

对于金融审计情况,报告指出,从跟踪审计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8家重点商业银行信贷投放情况看,这些银行加大重点领域信贷支持力度,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和防控,金融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投向仍需进一步优化。8家商业银行2016年信贷规模增长8.9%,但与企业生产经营联系密切的贸易融资有所下降,涉农贷款下降3.27%。办理续贷时部分银行出于风险控制的需要,要求先“还旧”再“借新”,贷款企业只得另行高息自筹资金过渡,延伸调查20家企业筹得过渡资金的年化利率平均27%。二是信贷发放和资产管理中存在违规操作问题。审计发现,8家银行的分支机构违规放贷和办理票据业务175.37亿元。在资产质量管理中,有些分支机构采用不及时调整贷款分类、新旧贷款置换、兜底回购式转让等方式,使不良资产信息披露不够充分。此外,审计还发现,由于跨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还不衔接,个别保险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通过万能险等筹资入市,影响资本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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