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审计促1605亿元问题资金整改 通过整改,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等共计976亿元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6日】
【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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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侯梦菲北京报道

本报讯122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作了《国务院关于201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截至201610月底,整改问题金额共计1605亿元,整改率为84.5%,处理处分3229人次;通过整改,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等共计976亿元。

报告公布了中央部门预算执行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截至201610月底,有关部门整改违反财经制度规定问题金额共计76.4亿元、整改率为98.6%。

其中,针对“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方面的问题,主要采取归还车辆、停止违规活动、退还费用、完善手续等措施进行整改。因公出国(境)方面,退回多收取的团组费用35.06万元和由企事业单位承担的费用104.5万元,调整账目涉及30.61万元。

另外,报告指出,针对违规套取和使用资金等问题,主要通过将资金上缴国库、归还原资金渠道、退还费用、调减预算、完善制度等方式进行整改,并调整了相关账目。对重复申报项目或多报人数等取得财政资金的问题,通过将资金上缴国库、归还原资金渠道、调减预算等方式整改6205.43万元。对财政资金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问题,通过收回借款、归还原资金渠道、上缴国库等方式整改2.43亿元。

报告还指出,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扶贫、农林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伤保险、水污染防治等资金违规分配、使用和相关项目推进慢、绩效不高等问题,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整改。

通过上缴国库、归还原资金渠道、收回贷款或借款等方式,追回被套取、侵占或损失浪费等资金12亿元,通过收回后重新安排、加快项目实施、完善手续、加快下拨、调整计划等方式盘活闲置资金333.2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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