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建保障房须戴好五顶“保障帽”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8日】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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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审计署和全国多地政府同时公布了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暴露了全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存在三大问题:十几万套建成的保障房“空置”,数以百亿元建设资金被闲置,数以万计的人员骗取保障房资格。应该说,审计部门暴露的三大问题,基本涵盖了我国保障房问题概貌,不仅严重影响了中央保障房政策顺利实施和广大符合享受保障房民众的根本利益,而且将对未来国家重大民生工程建设产生不良影响。

造成保障房产生诸多问题的根源在于没有为保障房建设戴上“保障帽”,使其本身陷入没有保障的尴尬境地。通俗一点说,就是配套设施、工程质量、政策框架、监管查检、民众意见等方面缺乏必要的保障机制,使历年保障房建设乱象丛生。因此,目前保障房尚未完工地区,或今后国家若再建重大民生工程,应同时戴好五顶“保障帽”。

一要戴好配套设施“保障帽”。汲取过去保障建设的教训,凡牵涉民生工程项目,不能只追求主体工程,应同时考虑与主体工程相衔接的附属配套设施工程,比如交通、教育、文化、医疗、商场等综合配套因素,把好选址关,防止民生工程成为“孤岛工程”“偏僻工程”和“荒凉工程”。二要戴好工程质量“保障帽”。凡牵涉民生工程,应始终把质量放在首要位置,建立质量安全考核评估体系和质量责任终身追究机制,让民生工程成为经得起检验的高质量放心工程,避免陷入“垃圾工程”或“水货工程”旋涡。三要戴好政策框架“保障帽”。凡建设重大民生工程,应吃透吃准政策精神,杜绝一切突破政策界限或打政策擦边球行为发生,尤其要防止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政令畅通无阻,消除政策执行的随意性或盲目性,防止民生政策发生偏差,避免类似保障房及其住房补贴被骗取、冒领现象再发生。四要戴好监督检查“保障帽”。凡涉及民生重大工程,应确保监督检查同时跟进,消除监管盲区或漏洞,使建设及分配全过程置于有效监管之下,防止权力变质或异位等腐败行为发生;同时,建立职能机构惩治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社会立体监管机制,使民生工程建设领域权力寻租失去生存土壤。五要戴好群众民主“保障帽”。凡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建设,要从民众需求、工程选址、规划设计、环境保护等方面,认真搞好社会调查,充分尊重和听取民意,提高民众参与权与决策权,消除类似过去保障房建设中存在的政府领导“拍脑袋工程”和“拍胸脯工程”,使工程建设科学合理并符合绝大多数民众意愿。(莫开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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