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8.7亿扶贫资金闲置浪费,原因有几许?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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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9日下午,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1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据通报,扶贫资金重点抽查了17个省份的40个县。这40个县2013年至2015年收到财政扶贫资金109.98亿元。抽查的50.13亿元扶贫资金中,至20163月底有8.43亿元(占17%)闲置超过1年,其中2.6亿元闲置超过2年,最长逾15年;17个县的29个扶贫项目建成后废弃、闲置或未达预期效果,形成损失浪费2706.11万元。(《新京报》630日《1.51亿扶贫资金被冒领或违规使用》)

财政扶贫资金是国家为改善贫困地区生产和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而设立的财政专项资金。该资金的拨付使用,不仅寄托着国家支持解决脱贫的温暖和善意,更是解决基层脱贫希冀和期盼的重要支撑力量。但在现实中,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竟然有8亿余元资金处于闲置状态,而且还出现了扶贫项目建成后废弃、闲置或未达预期效果,形成损失浪费2706.11万元等现象,这确实让人感到匪夷所思。

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出现闲置和损失浪费,背后原因究竟有几许?这确实值得深思。首先,财政扶贫资金闲置,很大程度上源于申请时踊跃落实时磨蹭。对于基层而言,扶贫资金无意是财政扶持的香饽饽,因此,申请时都十分踊跃,在项目申报、专项资金申请等方面是想方设法,甚至是挖空心思想门路争取资金。但资金到位后却往往落实不力。其次,对于基层而言,有些扶贫项目的实施会面临着现实中的困难和问题,比如基层扶贫建设项目,前期的项目申报、财政评审、招投标等按照规定程序,全部走下来没有几个月根本完不成,这也导致部分扶贫资金如期拨付但无法如期投入使用。但这只是短期现象,对于长期限制甚至是超过2年最长逾15年的闲置扶贫资金而言,是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的。其三是扶贫资金使用还缺乏科学到位的问责管理和公开机制。不少扶贫资金下拨后,除了财政部门和地方政府知道外,基层根本不知道,也导致无法监督进而使财政资金使用到位。目前扶贫资金使用问责大多停留在不得违规使用等层面上,但缺乏对资金使用效益、使用效率等的责任规约和监管,不少地方政府和财政部门一旦面临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推进中的矛盾和难题,干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宁可闲在账上,也不主动去落实到位。另外,地方配套资金和服务积极性还不高也是一个方面的原因。包括最基本的项目申报、评审、招投标等,都会伴随有拆迁、资金使用辅助开支等发生,会成为基层的额外扶贫财政负担。在缺乏扶贫绩效问责和绩效奖惩机制的情形下,基层不会主动冒着增加财政开支的风险去推进扶贫项目,也难以从根本上消除把扶贫项目当政绩的畸形,这更会导致扶贫资金闲置、扶贫项目效益不佳以及 “半拉子扶贫怪胎”的滋生。

扶贫资金闲置浪费,背后原因并不复杂,要想解决这种与扶贫善意初衷相背离的畸形,还需要在强化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上下功夫。首先是推行科学的扶贫项目评价机制。对于基层申报的扶贫项目必须进行科学论证审核,并进行公开公示,确保每个扶贫项目和每笔扶贫资金确实体现扶贫初衷和善意。其次是对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推行全程公开机制。推行落地公开、到账公开,将资金数额、用途、到账时间、落实要求等进行详细公开,接受民意监督。这样不仅能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益和使用过程合规和矩,而且能有效避免资金躺在账上睡大觉等闲置浪费现象,更能有效遏制一些不切合实际、扶贫效益不佳、容易导致半拉子扶贫工程和扶贫政绩工程、扶贫面子工程等畸形的滋生。更关键的一点是,要推行扶贫效益评价和扶贫资金使用效益评价问责机制。要自上而下制定科学的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评价责任体系,对于违规上马的扶贫项目、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的行为、扶贫效益差、扶贫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的,要依据责任要约进行从严追责,并依据民意监督情况进行过程追责,这样自然能有效约束基层扶贫资金使用行为,有效保证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的真实效益。另外,还可以结合基层实际,推行扶贫奖惩措施,对于扶贫推进速度快、效益佳的地方,可以依据实际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有效解决基层推进扶贫资金使用和扶贫项目建设中产生的辅助费用开支。对于大力支持扶贫项目建设和扶贫资金使用效益高的地方,可以依据有关规定对负责人和地方政府进行嘉奖奖励等,不仅能有效解决基层在扶贫资金落实中的后顾之忧,更能有效提高基层推进扶贫资金使用和扶贫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如此一来,自然不会再出现扶贫资金闲置“躺在账上睡大觉”和扶贫项目效益低下等畸形,这对于提高扶贫效益,释放扶贫善意而言,也是事半功倍。(许朝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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