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网评:“掩耳盗铃”的扶贫岂止是笑谈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4日】
【来源:黄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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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媒体报道广西马山县“3119人不符合扶贫建档立卡标准,非贫困对象享受扶贫政策”。记者11日在马山县调查采访获悉:这3119人中,超过贫困线标准、不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3048人,已于2015年9月全面停止享受扶贫政策待遇。该县已对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等单位1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2015年10月12日 来源:人民日报)

扶贫工作是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保障社会公平,特别是困难群体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保命钱”和减贫脱贫的“助推剂”,将其精准投放到最需要的人、最需要的地方,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关系到政府的有效治理与公信力的提升。

勿容置疑,在扶贫过程中,出现了大量非贫困对象享受扶贫政策,这些扶贫乱象与国家的扶贫宗旨是完全背道而驰,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这不,据新华社报道,马山县违规认定3048名扶贫对象,其中:有343位财政供养人员“被扶贫”,有2454人购买了2645辆汽车,43人在县城购买商品房或自建住房,439人为个体工商户或经营公司。这哪里是在扶贫,简直就是在劫贫济富!难道因为监管难度大,就可以胡乱认定扶贫对象吗?“掩耳盗铃”的扶贫岂止是笑谈。

审计署的这一公告,掀开了一些地方虚假扶贫的遮羞布。为什么国家的良好政策到了基层就被扭曲、资金被套用。究其原因,这与当前贫困标准认定困难、基层政府管理不善、监督检查脱节,久而久之,就出现失序与失准的现象。诸如马山县这样的精准“不扶贫”现象,既是一种失职与渎职,也存在懒政怠政的嫌疑。出现了“人情扶贫”、“关系扶贫”乃至权力干预、虚报冒领的情形也不足为奇。

当务之急,我们不仅要厘清线索,启动调查程序,严肃彻查何人因何故在贪在占扶贫资金。更重要的是要建立完善的扶贫政策措施、强化透明公示、加强监管检查、严厉问责追责,惟其如此,才能够在社会公众的监督下使用好、管理好扶贫政策和资金,切实帮助贫困地区改变面貌,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扶贫号角已吹响,领导干部要自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不仅对扶贫政策资金使用不越界、不越轨,还要深刻认识扶贫开发的重大意义,更加重视扶贫开发工作,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力求扶贫工作落细、落小、落实,坚决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进程。

笔者认为,扶贫工作来不得半点虚假,要让虚假扶贫者吃尽苦头。对虚假扶贫,要寻根问底,斩草除根,从而使扶贫工作在健康的轨道上发展。(文/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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