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扶贫“找错”对象是监管虚置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0日】
【来源: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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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审计署对广西贯彻落实中央精准扶贫政策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发现,马山县认定的扶贫对象中,有3119人不符合扶贫建档立卡标准,其中有343人属于财政供养人员,有2454人购买了2645辆汽车,43人在县城购买商品房或自建住房,439人为个体工商户或经营公司。(10月9日 中青在线)

扶贫,顾名思义,越贫困的越应该扶持,如今一些地方却出现“扶强难扶弱”的异化现象,不仅让一些贫困群众深感不满,也让关心贫困的人士深为担忧。据报道,在广西马山县这个贫困人口基数大且近年来脱贫任务完成较好的县城,审计发现,一些人有车有房有产业,甚至市政府机构里的公职人员也来分一杯“扶贫羹”,如“扶贫异化”背后的原因并不单纯,它更多地折射出新阶段扶贫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实际上,广西这些扶贫“窘状”并非个案,从一些媒体的报道中也经常可以看到,一些“穷县”一边哭穷,申请戴上“贫困帽”,一边又耗巨资建盖豪华大楼;有的地方政府要政绩的时候争戴“富帽”、要利益的时候又争戴“穷帽”,甚至打出宣传标语:“热烈祝贺成为贫困县”。更有甚至,打人情扶贫、关系扶贫的“腐败牌”,招摇撞骗,造成应扶未扶、扶富不扶穷等社会不公,滋生腐败。

事实上,扶贫就是为了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户开发经济、发展生产、摆脱贫困的一种社会工作,旨在扶助贫困户或贫困地区发展生产,改变穷困面貌。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缘何会出现2454名私家车车主被“拉郎配”称为扶贫对象的怪现象?究其原因,其一,精准扶贫任重道远。全国未建立统一的信息网络,尚不足以对所有的扶贫对象进行精准识别;其二,监管失灵。权力和利益过于集中,基层政府手握扶贫指标,在上报贫困户过程中,缺乏公平公正公开的监督环境,往往暗藏私心,弄虚造假,大搞权力寻租、以权谋私,人情扶贫;其三,官员畸形的政绩观和扶贫考核机制作祟。为保住“贫困帽子”和贫困县扶贫的“大有所为”,一些县市精心制作、规划脱贫速度和规模,在数字上“做文章”,吃着国家的“特供”,挤占浪费国家扶贫资金。

笔者认为,扶贫“找错”对象是监管虚置,这背后反映的是干部的群众观念和执政理念的大问题,不可小觑。如果“扶贫扶谁”的问题都没有真正解决好,势必导致了扶贫目标偏离,扶贫对象识别溢出和漏瞄、“富戴穷帽”,扶贫项目覆盖的贫困人口过低,贫富一起扶的“大水漫灌”和扶贫“终身制”等现象。

贫困之冰,非一日之寒;破冰之功,非一春之暖。因此,要提高扶贫开发的针对性,改“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实现“扶真贫、真扶贫”。一方面,建立分权式的使用、监管和考核制度,让扶贫资金的使用、监督与经营主体分离。政府部门要严格把关,承担该承担的责任,积极作为,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主动公开贫困户申请、审批名单,并通过基层困难群众集体会议公开投票的原则,以群众为主体,公开评议,相互打分、评判,真正把扶贫对象找准、找实。同时,可以采取第三方机构的方式负责扶贫资金管理,在村委会的指导下和监督下,精准扶贫。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扶贫攻坚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耐得住性子,慢中出细活,拿出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因地制宜,坚决摒除单纯送金钱送物质的“灌输”,工作重心要下沉到村、到户,精准识别“扶真贫”、精准帮扶“真扶贫”,不断增强农村“造血”功能,为群众多扶持产业,帮扶助困,切忌搂草打兔子,雨过地皮湿。(郑端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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