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对无耻者须依法而治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0日】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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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人类的道德必须依靠法律,没有法律,人类就难免在卑污的泥潭中挣扎,最后都会在这个泥潭中沉沦

国家审计署近日发布了8月份对稳增长等政策贯彻落实跟踪审计结果公告。审计组发现,广西马山县有3000多名扶贫对象是“富人”。审计署抽取了扶贫任务繁重的地区审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在地方的落实情况。在贫困人口基数大且近年来脱贫任务完成较好的广西马山县,有3000多名扶贫对象是“富人”、2014年近9%的脱贫人数属于虚报。据公布,马山县认定的扶贫对象中,有3119人不符合扶贫建档立卡标准,其中有343人是财政供养人员,有2454人购买了2645辆汽车,43人在县城购买商品房或自建住房,439人为个体工商户或经营公司。

看到以上新闻,我愤怒了。请问有良知的人,谁又能不愤怒?3000名富人被救济了,必然意味着3000名真正的穷人得不到救济。对于富人来说,这区区的扶贫款不足挂齿;对于那些真正的穷人,这可是孩子上学的钱、老人治病的钱,甚至是残疾人活命的钱。对于这不足挂齿的钱,有钱人居然还要作假以骗取。今天我们许多人已经不再贫穷,难道我们就不能体会贫穷的艰难?难道装穷者和扶富者的良心都被狗吃了?天底下有比这更无耻的么?那些装穷的人是怎么装的?那些救济穷人的官员是怎样救的?尤其是救济者可以弃穷而助富,天理何在?难道就没有办法收拾这帮无耻者?

我忧伤良久,沉思良久,突然觉得作为法律人的意识猛然觉醒。仅仅有愤怒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必须拿起法治的武器,将那些装穷骗助者绳之以法。其实装穷骗钱者不就是一种诈骗么?对于较重的诈骗行为,刑法早已设定了诈骗罪的刑罚处罚;对于较轻的诈骗行为,法律也早已规定了行政处罚。对于那些伙同造假将扶贫款拿来扶富者,不是还有渎职罪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政治责任么?是不是还可以考虑作为诈骗犯罪的共犯?我对刑法学、行政法学知之无多,但是恐怕无论是哪种形式的欺骗,都会重则追究刑事责任,轻则追究行政责任,不是都可以没收非法所得么?一定不能让造假者得到好处。对于诈骗者、渎职者的处罚,当然要依法办事。

我们天天讲诚信,诚信是单纯地讲不来的,必须要靠法治。在任何社会,道德都难以自保,这是道德的属性所决定的。尤其是在现代社会,道德更是难以独自前行。保卫道德底线的是法律,而且只能是法律。有人说如此的腐败,远不是一般意义的腐败,其实就是违法就是犯罪。把作假骗钱者、滥用职权者都依法惩处了,谁还敢以身试法?只要我们勇敢地对突破道德底线的违法犯罪依法追究、依法而治。在保卫道德底线的同时,人们努力发扬美德,在法治的基础上,将道德与法律很好地结合起来,社会一定会美好,而且会更加美好。

我无法推测广西的司法部门将如何应对,但是我坚定地相信,如果没有法治的作用,类似的闹剧、悲剧不仅在广西,一定还会在其他地方重演。不但过去有,现在有,将来还有会。拯救人类的道德必须依靠法律,没有法律,人类就难免在卑污的泥潭中挣扎,最后都会在这个泥潭中沉沦。我们必须挽救这个社会,必须挽救我们自己。法律才是拯救人类道德、拯救人类自身的良方。也许只是依法一怒,就为天下穷人、就为人间正义、就为我们自己作出了问心无愧、警示世人、告慰先祖、笑对儿孙的善举。只要我们持之以恒地依法惩恶扬善,就一定使法治因此而张扬、邪恶因此而遁形、人世因此而美丽。(龚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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