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央企“走出去”,境外审计必须落实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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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评论员:来自国资委的消息说,国资委官员在中央企业规划发展工作会上讲话表示,今年世界经济增速可能会略有回升,但复苏疲软态势难有明显改观;国内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今年国内经济总体将保持平稳,但下行压力加大。上述国资委官员称,2015年,国家将优先保证对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重大投资项目投入,大力推进对拓展企业发展空间具有重要作用的境外投资项目。

央企“走出去”,也就是中央直属的国有大型企业到境外投资,尤其是投资一些资源、能源和基础建设领域的项目,是中国经济应对下行压力,转移过剩产能,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可选项之一。央企带头“走出去”,不仅可以为中国经济的升级换代腾出必要的空间,还可以降低其在国内市场上对其他中小企业的挤压态势,为其他企业拓展更大的成长空间。这些效应,正是央企“走出去”的重要意义所在。

但是,央企“走出去”,是到国际市场上去投资赚钱,是到国际市场上去和其他国家的企业、特别是跨国企业展开竞争,由此促进央企管理水平和生产效率的提高,以期提升央企在国际市场上的综合竞争能力,带动中国经济增长上台阶、升质量。做到这一点,除了要谙熟国际市场通行的规则以外,也必须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和外部的控制约束机制,否则,就只能延续“外战外行”的弊端,把境外投资变成境外撒钱、赔钱、甚至洗钱的噱头。

在企业内部和外部的控制约束机制中,企业的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是最重要的控制约束机制。不幸的是,以往央企境外投资,根本就没有审计约束。据全国政协委员、审计署原副审计长董大胜在今年“两会”前召开的“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研讨会”会上披露,截至2013年年底统计,118家中央政府直属企业资产总额达到35万亿元;根据国资委统计的境外经营单位资产在资产总额中占比12.5%计算,央企境外资产总额已超过4.3万亿元,而审计机关对央企的4.3万亿境外资产“基本上没有进行审计”。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绝大部分中央企业都在境外(含港澳地区)设立了分支机构,这些机构遍布在世界150余个国家或地区,中央企业纯境外单位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分别约占中央企业总体的12.1%、17.9%和9%。此外,中央企业境外投资额占中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的70%以上,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占我国对外承包工程营业总额的60%左右。

据上述会议披露,央企的国际化经营方式正在发生转变,中央企业在国际市场上不断拓宽经营覆盖区域,优化产品结构和业务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不断丰富,境外业务逐步转型升级;在经营区域上,继续保持对亚洲、非洲等传统市场的优势,对美洲、大洋洲的投资合作规模日益扩大;在经营领域上,逐步由能源资源开发和对外承包工程,拓展到高铁、核电、特高压等装备制造和工业园区建设领域……

经营覆盖面的拓宽,以及经营业务的转型升级,都需要在填补原来审计空白的基础上,把审计的覆盖面同步扩展至央企在境外投资经营的所有业务范围,做到审计全覆盖。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审计署副审计长石爱中表示,就对央企的境外审计问题,他已提交了关于解决国有企业审计全覆盖问题的提案,“如果提案有结果了,审计署将采取很多措施来解决国企审计的全覆盖和国企‘走出去’部分的审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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