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杜绝腐败 问责还得出狠招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30日】
【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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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晚报—— 7月27日,中央纪委机关、中组部、中央编办、监察部、人社部、审计署、国资委联合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首次明确重点审计对象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同时国企非法定代表人但实际行使相应职权的董事长等领导也要进行审计。(7月28日《京华时报》)

    要遏制国企老总的腐败,出台审计制度、管好他们的账务,无疑是重要举措之一。但事实上,广东、北京等全国很多省市早已对国企老总实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也配套了问责机制,但并没有遏制住国企老总的腐败趋势。笔者认为,要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杜绝国企老总腐败,预防比审计和追责更重要。

    一方面,必须废除国企老总行政级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国企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发挥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策和监督功能,让国企决策走向市场化、集体化,遏制国企老总,特别是国企“一把手”的权力,让国企老总回归企业家的本质角色。

    另一方面,必须强化对国企老总的惩治机制,加大对国企老总的问责力度,并要求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何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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