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经济责任审计新规:“一把手”有了“硬约束”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29日】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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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崔文苑

    首次将地方债、民生改善、廉政建设等列入审计内容

    首次明确村、社区基层领导经济责任审计

    首次提出重点岗位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

    7月27日,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国资委联合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对普通百姓来讲,“经济责任审计”有些陌生,它主要针对的是作为“一把手”的领导干部的决策水平、廉政建设等。

    经济责任审计审什么?怎么审?如何更好地让“经济”与“责任”挂钩?围绕这些热点话题,《经济日报》记者采访了审计署相关负责人及多位接受审计的领导干部。

    监督重点范围扩大

    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纲领性文件,最新发布的《实施细则》中“最抢眼”的亮点,莫过于大力拓展审计内容。其中,更是首次将地方政府性债务、自然资源资产、生态环境保护、民生改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等列入重点审查范围。

    审计范围有多“宽”?一言以蔽之,以后“一把手”任职期间干了什么、怎么干的、效果如何、是否存在问题都将成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这为营造审计环境、扩大审计影响做出了良好的制度设计,使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审什么’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江苏省审计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了解到,此次审计范围的扩大,还体现在原有审计项目的细化上。比如,地区、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重大预算安排和调整、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情况,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以及大的投资项目情况都将作为审计内容。这将进一步促进经济质量的提升,杜绝因为追求发展速度造成资源浪费和损害环境、急功近利盲目举债、政府缺位或越位等问题。监督检查产业、投资、惠民等政策措施执行和完成情况,促进政令畅通,将成为保障经济运行的免疫系统。

    审计对象向基层延伸

    根据新制定的《实施细则》,此后审查对象不仅仅是各级党政、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而是进一步细化到村、社区等基层组织的主要负责人。

    当然,也有人提出质疑,有必要对负责琐碎事务的村级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吗?

    “这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十分必要的。”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审计署党组成员张通肯定地说,这对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的权益、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有重要作用。

    山东省淄博市老工矿区淄川区委书记杨洪涛告诉记者,村级财务管理是农村工作的牛鼻子,自从明确授权审计分局“直审”村官以来,相关部门对近10年的村级账目进行审查,还对违法违纪的干部予以处分,并及时公开审计结果和整改意见,由此化解了矛盾。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西河镇宝泉村党支部书记齐圣舜接受采访时说,经济责任审计增强了村官的依法理财意识和自律意识。

    建立干部轮审制度

    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如何与责任挂钩?张通表示,根据问题的背景、决策方式、性质、严重程度以及被审计领导干部在问题事项中的参与程度、所起作用等划分成3类责任。比如,授意、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规定的、在多数人不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决定实施重大经济事项造成严重损失的,承担直接责任;疏于监管,致使分管工作或部门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承担主管责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张通表示。

    《实施细则》首次明确,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不仅要进行任中审计,还要进行离任审计。”湖北省谷城县委书记艾文金告诉记者,一定要把好“交接关”,让离任者走得清白、继任者接得明白。

    “经济责任审计极大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提高了经济运营管理的水平,特别是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海南省万宁市委书记丁式江说,审计揭露了万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存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经过认真整改,不仅规范了项目管理,也提升了政府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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