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如何避免“屡审屡犯”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6日】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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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6月25日电(记者谢文英)审计揭露的问题大部分都是老问题,几乎是年年审、年年犯,有些还愈演愈烈,这个问题该如何解决?今天上午,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与会的全国人大代表审议审计工作报告时,着重就如何解决“屡审屡犯”问题出谋划策。
    “财政资金沉淀是一个长期存在的老问题,2013年,中央各部门的财政积淀将近1000多亿元,到地方,仅9个省市就积淀7000多亿元,各级都在沉淀。”吕祖善委员说,问题关键还是要加快推进预算改革。在中央的转移支付当中,专项支付的比例太大了,这也是一个多年没有解决的老问题,人大代表呼吁多年想解决,现在看起来还是很难。
    专项为什么很难砍?吕祖善分析说,这不光是预算改革的问题,还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问题。多年来,行政部门每做一件事,专项资金、增加人员、增加职级成了行政管理的通常做法,所以专项只会越来越多。要彻底解决问题,就要下决心从整个行政管理的改革着手,大幅度压缩专项推进预算制度改革。
    “审计连续多年提出了事权划分不清晰的问题,专项转移支付散、乱、小,清理整合力度不够的问题;还多年提出预算管理比较粗放,财经纪律比较松驰, 三公 经费管理在某些方面仍然不够规范的问题,等等。”与很多常委会委员一样,李盛霖委员对“屡审屡犯”问题也有同感。
    李盛霖分析,除了对这些问题的整改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外,还反映了体制和机制上的不合理,在财政工作中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观念还需进一步加强,监督力度有待加强。比如,目前各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的责任还不太明确,财政预算基本制度和会计制度还不够完善,有很多问题的处理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和口径。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明确了预算制度必须改革,要加快推进预算制度的改革,尽快研究界定财政支出的范围、边界,明确各级政府的事权和支出的责任。这是解决好问题反复出现的根本性措施。
    
    朱静芝等委员认为,“屡审屡犯”的原因在于,改革没有到位,立法没有跟上,问责和追责不到位。建议完善相关制度建设,清理各级各类财政所有的不科学、不规范和沉淀的资金。陈昌智副委员长则建议,把反复出现的问题梳理一下,把审计署五年来、十年来的报告梳理一下,哪些问题每年都有,哪些问题在哪个行业、哪个部门都有,或者哪个单位每年都有,我们把这些问题列出来。每年听取预算报告和审计报告的时候,我们能不能力求解决一个问题、一个方面的问题、一个部门的问题,这样五年可以解决五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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