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审计查出问题追缴资金外还应追责”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分组审议决算报告和审计报告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6日】
【来源:新京报】
字号:【大】 【中】 【小】
    
    新京报讯 (首席记者关庆峰)昨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分组审议决算报告和审计报告。有常委委员建议,对于资金使用出现问题的部门,不能简单追缴资金了事,应对反复出现问题的单位进行问责和追责。

    审计问责
    不能简单追缴资金了事

    审计报告点名指出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民政部、卫计委、科技部、文化部、国资委等多个国家部委在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出现了问题,把钱拿回来了,如果不追究责任,下次还会出现。”针对审计报告反映的违规现象,陈国令委员说,对于怎么问责,报告说得比较笼统。因此,问题单位的具体整改方案要向社会公布,才能加大监督力度。
    王其江委员说,对审计中发现的严重问题,特别是对一些反复出现问题的单位,要对有关人员问责和追责。
    韩晓武委员认为,应该从制度上形成完整的预算审计监督链条,对问题一查到底。

    国企利润
    应拿出更多用于民生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对社会贡献低的问题,一直为社会关注。刘政奎委员说,去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中,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仅65亿元,相对于国有企业存在的“跑冒滴漏”问题,反差太大。

    他举例,从对11家央企的审计情况看,仅重大事项决策不规范造成损失或潜在损失的就达到134.68亿元,其中7家企业违规超提和超发工资、住房公积金和福利费就达到11.61亿元。因此,要增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对民生领域的支出。

    “很多垄断性的,利润高的央企都在海外上市,我们为什么要用垄断的方法,让他们获取高利润给外国人分红,而不给自己老百姓增加点收入?”全国人大代表宗庆后认为,央企应该将更多比例的利润上缴财政。

    财政部今年5月发布消息,2014年起,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收取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提至25%。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