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红利落地有声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2日】
【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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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以来,全国试点纳税人共开具增值税发票1015万份——
营改增红利落地有声

◎增值税仅针对增值额征税,企业购置或租赁不动产、购买设备等均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金融企业适应新税制后,税负应能只减不增

◎建筑业的业务比较复杂,同时不少企业管理较粗放,如何适应新税制是摆在行业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二手房交易缴纳增值税关注度高,营改增后地税代征二手房交易增值税,需要国地税深度融合

“从5月1日零时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来,截至今天中午12时,全国试点纳税人共开具增值税发票1015万份,开票金额1968亿元。”5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表示。

随着营改增税制平稳转换,减轻企业负担、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改革红利如何落地,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企业关切的首先是能否通过有效抵扣实现减负。由于金融业业务种类繁多、产品专业性强、核算复杂,进项税抵扣也随之复杂化,对金融业征收增值税是一个世界性的新难题。

“近年来,增值税抵扣链条不完整导致的重复征税问题愈加突出,增加了企业发展和转型的负担,而金融业也正是链条中的重要一环,因此金融业实施营改增十分必要。”恒丰银行研究院中心负责人蔡浩表示。

根据试点方案,金融业增值税适用税率为6%,此前采用5%的营业税率。营改增后金融企业税负会如何变化?

业内人士表示,增值税仅针对增值额征税,企业购置或租赁不动产、购买设备与办公用品等均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金融企业通过合理筹划、适当调整业务结构适应新税制,营改增实施后行业税负应能够实现只减不增。

需要看到的是,营改增不仅将打通增值税链条,还能促进企业改进经营管理。企业要从新税制中获益,需要了解新税制、遵从新税制,也需要调整自身经营模式,加强精细化管理,主动适应新税制。

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间接税合伙人沈瑛华认为,金融业营改增将鼓励银行就税务和财务实施精细化管理,营改增试点过程中,银行也要同时进行系统改造、流程改造和采购环节改造等,这将促使银行提升其税务管理水平,并且调整与增值税管理相关的经营模式。

建筑业的业务比较复杂,同时不少企业管理较粗放,如何适应新税制是摆在行业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在参加黑龙江省农垦建三江国税局举办的营改增业务培训辅导之后,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宏升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代廷生感受最深的就是,营改增后传统的管理方式不能适应新税制要求。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找出问题差距,在税企双方共同努力之下,将公司营改增之前按项目部为单位进行管理、核算的方式,改成按一套账核算,通过设置三级科目方式,解决各项目部独立计算收益问题,既解决了分项目部核算不利于经营管理问题,又使核算适应营改增税制要求。”代廷生说。

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的四个行业业态复杂、社会关注度高,需要包括政府、企业等在内的多方面齐心协力、共同推进。

“金融业实施营改增需要财税部门、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与金融机构共同努力。”沈瑛华认为,建立顺畅的沟通机制对于落实新税制、完善新税制,以及促进营改增顺利推进将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

北京市西城区国税局第九税务所所长白玉明介绍,为做好金融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的实施准备工作,该局近日赴辖区某政策性银行北京分行调研,了解该分行原缴纳营业税的核算管理方式,就营改增后汇总缴纳增值税的具体实施进行了税企沟通。

“按照过渡方案要求,建议该分行适应税制改革的变化,调整内部核算和管理方式,采取管理成本更低的适当的汇总方式缴纳增值税。”白玉明说。

二手房交易缴纳增值税受到百姓高度关注,营改增后地税代征二手房交易增值税,需要国地税深度融合、无缝对接。为做好增值税代征和发票代开工作,江西省新余市地税局提前选派二手房交易窗口人员到国税参加相关代征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增值税代征系统和专用发票代开系统,顺利开展代征工作。

“我们正在为6月1日纳税人顺利申报,以及全年减税5000亿元并确保所有新增试点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开展一系列准备工作。”王军介绍。(记者 曾金华 陈果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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