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首次以政府文件形式印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方案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7日】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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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是该省首次以政府文件形式印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分工方案,进一步加强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严肃性和强制性。

方案从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分解细化整改任务、突出焦点问题、建立长效机制、报告整改情况、加强组织领导等六个方面,对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规范,着力构建责任落实、跟踪问效、 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审计查出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方案要求,要逐条逐项梳理出任务分工责任清单,逐一明确各责任单位应承担整改责任的具体问题、金额、时限,分别向省直主管部门报送问题整改情况。要着重聚焦审计查出的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重点建设项目、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放管服”改革、民生保障等五个方面的重点问题,着力构建重点问题整改工作机制。

方案强调,各责任单位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建立根治“屡审屡犯”的长效机制,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对审计揭示的体制机制制度层面的问题,要加强研究分析,切实履行主管和监管职责,着力解决本行业、本领域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

方案还明确,审计问题整改具体责任单位应于20179月底前完成整改,整改率要达到90%以上,1010日前向牵头单位报送问题整改情况,各牵头单位对整改情况进行汇总,在1015日前报送省审计厅,报送资料包括问题整改报告和已整改的问题清单。审计厅在向省人民政府汇报全面整改情况后,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方案最后强调,各相关地方、部门和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领导责任,加大督查和跟踪检查力度。对整改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情况,要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财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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