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全面推行审计工作报告审定工作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1日】
【来源:江苏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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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其配套文件精神,加强和改进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新形势下的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江苏省各级审计机关认真落实《江苏省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 全面推行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审定工作,普遍得到本级人大常委会和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一是出台办法,完善制度。5月10日,江苏省审计厅印发《江苏省审计机关审计工作报告审定办法(试行)》,明确审计工作报告审定的机构、内容、时限、程序、责任划分以及材料报送等要求,并对审计工作报告格式进行规范,同时将报告审定情况作为对下级审计机关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督查指导。

二是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为确保审定办法及工作要求执行到位,5月下旬,江苏省审计厅召开全省审计工作报告审定工作座谈会,交流各地2015年以来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审计工作报告审定具体工作。6月至8月,江苏省审计厅分别对13个设区市和3个省直管县的审计工作报告进行审定,13个设区市审计局对所辖县(市、区)审计工作报告进行审定,并按规定程序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是及时总结,全面提升。9月下旬,江苏省审计厅对审定中发现的一些共性问题发文进行通报,要求全省各级审计机关高度重视,切实提升审计工作报告质量和水平,同步加强工作报告审定的制度建设和组织领导,推动形成符合改革要求、体现江苏特色、利于统筹管理的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审定工作格局。(马悦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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