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出台《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30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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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自治区审计厅出台了《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教育和引导全区审计机关党员干部切实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转化为自觉行动,把十九大部署要求转化为发展目标,以此推进自治区审计工作的科学发展。

《实施方案》强调,一要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报告主题;二要深刻学习领会过去五年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三要深刻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个重大政治论断;四要深刻学习领会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新特点;五要深刻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六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七要深刻学习领会分两步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目标;八要深刻学习领会统筹推进“五位一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九要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建设的新要求。

《实施方案》提出,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要紧紧围绕大会主题,抓住关键,细化方法,不折不扣落实好主要措施,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一是各支部要迅速行动起来,集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要强化督促检查,真正在支部层面上动起来、抓起来。二是各支部组织学习、研讨要邀请分管厅领导参加。三是各位厅领导要结合审计工作分别深入至审计现场一线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宣讲的内容要与审计实践有机结合起来,以达到同步提高。四是要强化审计现场的学习,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党委委员要加大对审计现场学习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审计现场学习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降标准,与厅机关同步进行。五是针对党员多样化学习需求,要充分利用厅机关内外网、《内蒙古审计》、《内蒙古审计动态》开辟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栏和区内外主流媒体宣传全区审计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做法和成效,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六是厅机关各处室各单位负责人要积极参加直属机关工委举办的培训班、学习报告会,学习好的经验及做法,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郝一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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