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听取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0日】
【来源:江苏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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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受省政府委托,江苏省审计厅厅长侯学元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作《关于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意见》进行解读,这些均为做好审计整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与往年相比,本次审计整改工作,主要呈现三大特点。一是整改力度更大。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各地和各部门、单位严格执行两办转发的《意见》精神,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对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任务清单,逐条研究、逐项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将审计整改纳入政府督查督办内容,下发整改通知,并根据对账销号情况,对未能到期整改的问题进行督查。二是整改措施更实。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审计查出问题,要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的审议要求,被审计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层层抓好落实,相关主管部门及时跟踪、督促、指导本行业的整改。对能够整改的,加快工作进度,尽快整改到位;对涉及体制机制的,加强沟通协调,推动研究解决;对在短时间内确实无法整改到位的,讲清原因,明确措施,做好跟踪督查。三是整改效果更好。本次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任务清单共涉及问题296个,截至2018年12月底,已整改281个,整改率94.9%。积极推动各地和相关部门、单位,强化对审计发现问题特别是共性问题的分析研究,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针对推动扶贫政策措施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统筹管理和加强内部管理等,相关地区和部门、单位已出台文件制度80余项。为进一步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省有关部门正在对《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进行立法调研。

报告同时指出,虽然审计查出的大部分问题得到了整改,但仍有少数涉及体制机制、资金安排、项目建设等问题,正在整改中。如一般转移支付中含有指定用途资金、农村公路养护经费稳定增长机制未建立等,需要通过深化改革稳步推进;财政资金长期闲置、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等,需要通过加快工作进度、履行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等持续进行整改。针对这些问题,省政府已要求相关地区和部门、单位,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抓紧整改到位。审计机关也将加强跟踪检查,督促被审计单位和主管部门抓紧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取得实效。(江苏省审计厅)

责任编辑:赵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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