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成绩显著(07-10-19)
【发布时间:200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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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河南省濮阳市审计局按照审计署、省审计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根据组织部门的委托,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全市全年共完成90余名市直、县直部门、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事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其中3名县(区)长离任审计、2名县(区)长任中审计(1名为现任市委常委、1名为现任副市长),市直27个单位主要负责人离任审计、1名县(区)法院院长、4名县(区)检察院检察长离任审计。通过不断加大对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事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力度,经济责任审计的影响不断扩大,全市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现了突破性进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以前的市直部门(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展到目前县(区)长经济责任审计,由县直部门(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展到目前乡(镇)长经济责任审计;由部门(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展到今年的法院、检察院两长经济责任审计;由原来的离任审计发展到现在的离任审计、任中审计相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取得较好效果。

    一、市委、市政府领导对审计工作高度重视

    今年初,市委书记吴灵臣对审计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要求审计部门要加大审计执法力度,树立审计权威,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和离任都要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要提出处理意见,要起到震慑作用。徐兰峰副市长亲自对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市委、市政府及时成立和调整经济责任审计领导机构,成立了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任组长、分管审计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国资委、市审计局等部门组成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加强对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为切实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批准成立了经济责任审计专职工作机构,经费财政予以保证。市委、市政府领导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高度重视,有力推动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全市的蓬勃开展。

    二、健全和完善了经济责任审计各项规章制度

    几年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濮阳市县级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濮阳市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市委、市政府转发了《市纪委、组织部、编办、监察局、人事局、审计局关于县级及其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市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经济责任审计公示制度》等规章制度,促进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协作

    一是在审计项目计划的制定上,市委组织部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提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名单,安排审计部门组织实施;任中审计凡我局提出的审计名单,组织部门均予以认可,并及时委托进行审计。二是共同组织召开审计进点会。审计进点时,组织、纪检、审计三家共同组织召开由被审计单位现任领导班子成员、被审计领导干部、被审计单位中层干部及二级单位负责人、财务人员参加的审计进点会。会上,组织、纪检部门的领导讲明审计的目的、意义,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三是重视审计结果运用。组织部门建立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存档制度,将审计结果报告放入领导干部档案,作为干部管理的参考依据;纪检监察部门建立了干部廉政档案,把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审计中,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将平时所掌握的群众举报和案件线索提供给审计机关,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进一步查证落实。审计机关将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组织、纪检部门,如对市林钢的审计,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提交了市劳动局及其个人长期占用企业车辆和资金的情况,为进一步落实问题提供了重要线索,市纪检部门根据查证结果,给予市劳动局局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突出审计重点,改进审计方式
 
    审计中,突出对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政策执行权和监督权的审计,把被审计单位的债权债务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资金使用效益情况、重大投资决策情况作为审计重点查深查透。特别是在开展县(区)长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注重抓大放小,不求面面俱到。主要关注政府决策程序是否科学、是否符合规定,政府及主要组成部门资产的管理制度、财政性收支的控制制度、重点项目的民主决策制度是否健全、科学,地方性经济政策、财税政策的合法性、预算执行的合法、合规性以及社会保障资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效益情况等。通过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向市委、市政府提交审计结果报告。如对清丰县原县长吴新普同志的经济责任审计,向市政府写出了《县乡财政财务收支中存在的问题需引起高度重视》的情况反映,引起了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市长梁铁虎、原副市长陈静均作了重要批示。同时,还不断深化审计内容,加大效益审计的力度,关注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和效果。如对市科技局原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查出项目经费分配不平衡,向本局及所属单位倾斜;项目经费分配比较分散,不能发挥资金规模效益的问题,根据审计建议该单位在经费安排上明确了“突出重点、加强集成,择优选择、注重绩效”的原则,将资金安排的重心转向支持优先发展的产业、关键技术开发应用等方面,提高经费支持项目的产业集中度。

    该局经济责任审计的全面开展,有力地促进了全市领导干部依法理财和自律意识的提高,推进了领导干部执政理念的更新和执政能力的增强。随着经济责任审计的影响不断扩大,无论是县级领导干部还是科级领导干部,只要是负有任期经济责任的,都要接受经济责任审计的现实,已被广大领导干部所接受,由此促进了各级干部增强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执政理念和依法办事的自律意识。(张正选  石广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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