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市政府全面布置审计报告整改落实工作(07-9-18)
【发布时间:2007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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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为全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2006年度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浙江省丽水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布置审计整改落实工作。丽水市委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沈仁康、市人大副主任占志妙出席会议作重要讲话,市发改委等24个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财政局、国土局、社保中心领导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加强审计整改是严格执行《审计法》,规范行政行为的需要,是贯彻落实《监督法》,接受人大监督的需要,也是建设法治政府,履行问责与问效的需要。搞好审计整改是确保审计监督到位的关键所在,也是审计成果转化和运用根本途径,整改的过程更是一个工作再提高、管理再规范的过程。各部门单位领导要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增强审计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会议对搞好整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明确责任,切实将审计整改落到实处。各部门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对审计机关反映和揭露的问题要切实引起重视,认真对待,限期整改。二是坚持依法审计,不断加大审计执法力度。审计机关在围绕中心、依法审计、服务大局的同时,要及时掌握和定期检查各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意见、执行审计决定、开展审计整改的情况,帮助被审计单位抓好问题的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要不断完善和规范审计公告制度,通过向有关部门通报或向社会公布审计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增强审计监督的透明度,促进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落实。三是加强配合,积极协助审计机关依法落实审计决定。公安、监察、财政、税务、工商、金融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和协助审计机关依法落实审计决定。市政府办督查室要加强对审计问题整改落实的督查。

会议通报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审计工作报告》的情况:委员们一致认为审计机关认真执法,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对规范财经秩序、维护百姓的利益起了很大的作用。委员们集中反映要强化整改落实,把整改作为关键。常委会领导还对整改落实提出两点意见:一是正确对待问题,积极主动抓整改。要理解审计机关,审计工作不是出难题;要正确对待审计发现的问题,抓早抓紧整改工作,为市本级第一次向社会公开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开好头。二是健全完善制度,抓源治本促提高。在抓好审计报告反映问题整改的同时,各部门单位要举一反三,健全完善制度,深化改革,标本兼治。审计机关要加强跟踪督查力度,部门之间要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丽水市政府办公室还向市财政局等部门单位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审计工作报告>中有关问题整改落实的通知》,将各相关单位在《审计工作报告》中涉及的问题列清单附后,要求于11月5日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室,并抄送市审计局和市财政局。(傅代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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