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机制 强化措施 襄樊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步入快车道(07-9-17)
【发布时间:2007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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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北省襄樊市召开了第八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上充分肯定了去年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促进深化源头治腐工程和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审计范围明显扩大。去年,该市共完成147名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其中:县(市)区长4名;市直部门单位负责人26名;县直部门单位和乡镇党政领导干部117名。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5.3亿元,管理不规范和损失浪费金额2.98亿元,其中:领导干部涉嫌个人经济问题842万元。在对4名县(市)长审计中,审计查出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虚增预算收入、滞留挪用专项资金、违规收费和摊派资金、违反国家税收政策规定,以及在企业改制、招商引资、项目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审计后向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经济案件线索6起,已立案3人,“双规”1人。

    审计方法不断创新。一是坚持量力而行、控制数量、确保质量的原则,审计重点更加突出。各地在实践中注意改进方法,根据干部监督管理需要和审计力量,合理安排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将拟提拔和即将离任的领导干部,以及资金量大、管理权力大的部门领导干部和群众举报多的领导干部作为审计重点,先行安排审计。二是进一步拓展审计范围,加强延伸审计,审计的广度、力度和深度明显加大。各地坚持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将领导干部行使经济管理权、决策权、执行权的有关事项纳入审计范围,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重点专项资金、国土资金、资产处置、政府债务和经济决策事项的审计,抓好对重点问题的追溯审计和二、三级单位延伸审计,不仅更加全面客观地反映了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和管理水平,而且发现了一批经济案件线索。如在对某单位审计时,通过大量的内查外调,查出了12个方面的违纪违规问题,其中:私设“小金库”2个,金额达155万元,设置“账外账”5个,金额达1542万元。三是继续完善相关制度,审计实施、审计评价、责任追究,工作考核等环节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市各级共制定和修改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10多项,如市经责局在总结三年审计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县(市)区长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老河口市制定出台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组织处理意见》,南漳县出台了《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利用办法》,襄阳区印发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等制度办法。市本级和谷城县还实行了经济责任审计要情专报制度。

    审计结果运用效应放大。一是着眼从制度和体制上解决问题,加强跟踪督办,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纠正问题。去年,市本级审计结果报告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审计建议60多条,有的已经得到采纳。如: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审计建议,对某局违规高息集资建门面房和某局挪用代管宗教房产资金的问题,进行专项清理,并筹措资金偿还,避免了不良的政治影响;针对部分单位财务管理不公开、不透明、内控制度不健全、漏洞大的问题,积极向该单位提出整改建议,得到采纳,制定了加强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老河口、南漳、谷城等地党委、政府或领导小组依据审计结果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督办、整改,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结束后,向被审计单位分别下发整改通知书,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有力促进了被审计单位整改。二是审计结果成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各地把经济责任审计结论和评价意见作为对领导干部考察评价的重要内容。审计过的领导干部,目前被平调118人,晋升24人,免职、降职、撤职5人。如市委组织部门在对某县公安局负责人考察使用时,充分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未出具审计结果前,不得解除责任,不得调整新的职务。襄阳区在研究调整乡镇主要负责人时,先通过经济责任审计,然后认真参考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樊城区将每个领导干部的审计结果情况,填制一张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表格,并将此表归入组织人事部门领导干部考察档案,此举已引起了很多单位第一责任人的高度重视,促使其更好地履行经济职责。 (田家改 韦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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