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办救灾资金审计调查开展计算机审计取得良好效果(07-9-11)
【发布时间:2007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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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审计署驻昆明特派办在广西壮族自治区2005、2006年救灾资金审计调查中,针对救灾资金使用部门信息化程度不高、数据比较分散、数据接口不统一等情况,积极利用AO系统分析和查证,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使用AO系统建立数据库并分析数据,确立审计重点。审计人员在广西财政厅获取各项救灾资金分配数据,导入到数据库中,建立原始数据表,通过初步分析,发现梧州市、贵港市、桂林市在2005、2006年救灾资金分配量中位于前三位,并同时将救灾资金分配量与灾情上报数据进行比对,发现桂林市虽然救灾资金总量较大,但由于其有17个区县,平均每个区县分配的救灾资金都不到一千万元,而贺州市虽然总的救灾资金不多,但其下辖昭平县因为受灾较重获取的救灾资金较多。通过以上数据分析,确定了梧州市、贵港市、昭平县为下一步审计重点。

    二是AO系统与被审单位软件合用,核实救灾资金使用情况。审计调查过程中,审计人员下载转换了平南县、桂平市财务核算中心的后台数据,利用AO系统的数据采集分析功能,对比民政部《民政灾情管理信息系统》中各地上报灾情的数据,通过编写SQL查询语句关联编制审计中间表等查询核对方法。发现某县卫生局将下属乡卫生院在2005年“6.21”洪灾中未倒塌的业务用房以水毁项目上报,获取恢复重建应急资金50万元;某市卫生局将下属乡卫生院在“6.21”洪灾中未倒塌的业务用房以水毁项目上报,获取恢复重建应急资金50万元等问题。

    三是利用AO系统数据排序方法发现虚报冒领救灾资金。审计组在某村核对救灾物资发放花名册时,发现同村灾民户人名类似,人数较多,如果采用手工抽查的方式,不但工作量大,而且效率也不高。审计人员另辟蹊径,采用随机抽出发放名单,输入到AO系统的数据库中,通过排序,发现该村7个人姓名相同的情况。对此,审计人员进一步追查,发现该村村委会用编制重名发放名单、利用农户印章的方式,套取倒房重建奖励金0.70万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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