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审计局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进行公开招标(07-9-3)
【发布时间:2007年09月03日】
字号:【大】 【中】 【小】

 

    为了充分挖掘社会审计资源,解决审计机关人手少、任务重的矛盾,安徽省马鞍山市审计局将市政广场土地征迁资金专项审计与市传染病医院、市锁溪河综合治理、市公安局水上分局综合楼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四个项目,于8月31日通过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全市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招标。

    该市政府采购中心依据《政府采购法》、《注册会计师法》、《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招标规范》、《审计法》以及与专业审计相关的其他法律规范和马鞍山市的相关规定进行采购。本次招标审计项目必须按照审计方案进行、必须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实施、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审计工作。审计组长由审计局有关科室派员担任,负责项目审计工作方案,负责对实施方案、实施过程进行全面监督和质量把关;主审必须是注册会计师,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负责草拟审计报告初稿,其他成员必须是中级职称或初级职称,审计组成员要有从事过类似审计项目的经历。

    本次采购招标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谈判组由采购单位代表1人和有关专家2人组成,谈判组成员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按照《谈判评审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被采购单位的报价、实施方案、技术力量及审计项目人员配备情况、相关工作经验、职业道德记录和质量控制水平、财务状况及信誉等进行考评打分,评审结果由该市三家信誉好、技术力量较强的兴永、江南、金诚会计事务所中标。

    马鞍山市审计局首次委托政府采购中心对全市资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招标,是该局为解决审计任务重、人手少的矛盾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该局又一项开创性的工作,取得了圆满的结果。(范丽霞)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