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建章立制 以廉促审 构筑和谐文明审计(07-8-24)
【发布时间:2007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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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旋纲要》和中央、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贯彻落实好审计署文明审计的理念,今年,海南海口市审计局从本地区、本部门的客观实际出发,在以往廉政建设的基础上,从制度建设入手,狠抓审计干部队伍的廉政、勤政建设,以廉促审,文明审计,保持海口审计和谐、健康发展。

    首先是健全和完善制度。海口市审计局在过去审计人员的“六项纪律”和“十不准”的规定基础上,根据审计工作规范,结合审计工作客观实际,重新制定了《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审计项目管理制度》、《审计项目成本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审计组在实施审计当中的廉洁情况、审计行为以及费用发生情况都做了详尽细致的规定,使审计人员在《审计法》和《审计工作准则》的范畴内,有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行为规范。

    其次是抓好落实。再好的制度如果得不到执行落实,就是一纸空文。为把制度落到实处,海口市审计局成立了由局领导、科长组成的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为了加大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和力度,局党组对廉政建设采取了层层包干、层层负责的方法,局长对全局的廉政建设负总责,分管领导负领导责任,科室领导、审计组组长负直接责任。为了责任落实到具体个人,局里还将廉政风险分解细化,在实施审计前,审计组长和审计人员必须与局里签订项目审计廉政承诺书,承担审计期间的一切廉政风险。

    三是做好督查。为了了解和掌握廉政建设工作制度落实情况,及时纠正当中出现的偏差,解决审计工作当中出现的廉政问题,审计局不仅积极强化自我监督,在内部建立科室之间、审计组之间、审计人员之间对执行廉政制度情况进行监督的内部监督机制,而且,局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还在审计组实施审计期间或项目结束后,采取座谈、电话询问和发放《审计项目回访调查表》的方式,对审计组实施审计期间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调查询问。此外,还采取审计公告的办法,将审计工作的各个重要环节、审计内容、廉政要求等事项审前向群众公开,以接受群众的广泛监督。力求通过规范审计程序,建立健全制度,使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置于全方位、多视角的监督网络之下,从而构筑起廉洁、高效、文明、和谐的海口审计。(龙开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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