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审计局坚持 “四全监督法”促进党员干部保持先进性(07-8-22)
【发布时间:2007年08月22日】
字号:【大】 【中】 【小】
 
    近年来,江苏省南京市审计局党组针对审计机关党员干部既是党员又是公务员的双重角色要求,坚持推行全员、全面、全程、全力的“四全监督法”, 确保党员干部保持先进性。该局先后制定出台的《实施党内监督具体办法》、《实施行政监察具体办法》,对监督、监察的主体、内容、途径、方式、成效明确了具体规定,实现了局内监督与局外监督、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的有机结合,大大提高了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实效,廉洁审计、依法审计、高效审计越来越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该局曾先后被表彰为全国审计机关廉政勤政先进集体,全省和全国审计系统先进单位,全市“人民满意单位”。

    一是坚持全员监督,确保监督无断层。在突出领导班子尤其是一把手为监督重点的同时,使所有党员和党员干部既是监督主体又是监督对象。大体分为“下对上”和“上对下”两大层面进行监督:开展“下对上”的监督,主要通过情况报告、征求意见、群众评议、监察督办等民主渠道来实现;开展“上对下”的监督,主要通过目标管理、检查考核、评比表彰、谈话交心等管理措施来实现。由于人人都置于监督与被监督的环境中,较好地形成了相互关心帮助的格局,促使大家不断增强了相互监督和接受监督的意识。

    二是坚持全面监督,确保监督无盲区。对党组班子集体及其成员个人、党组一把手、机关党组织、处级党员领导、普通党员以及纪检机构等六个层面逐一明确了监督程序上的要求。对全局干部职工包括对党员干部的季度能绩考核和年度效能考核结果都通过局域网向全局公开,所有入党、提升、表彰对象全都公示5天以上。实施行政监督中,在重点抓好廉政监督的同时一并抓好效能监督和执法监督,推动廉审、勤审、优审的相互融合与互相促进,在不断防范“不作为”和“乱作为”的同时也有效地预防了“慢作为”问题的发生。

    三是坚持全程监督,确保监督无间断。对机关运转和审计实施都实行全程监督,切实加强对关键环节的控制。在机关运转过程中,凡属大事、要事,都实行机关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介入监督制”。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对所有项目审计都实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跟踪监察制”。已连续十多年坚持对审计组实行进点前、在点中、出点后的“三点”监察,即:进点前谈话提醒;在点中公示纪律;出点后回访检查。这就使审计组有了形影不离的思想帮手和廉政督导,并促进业务审计部门领导坚持按“一线工作法”跟组作业,有效地保证了审计纪律的贯彻执行,近5年该局已向被审计单位交纳因工作特需和急需而发生的工作餐、借用车等费用近40万元。

    四是坚持全力监督,确保监督无障碍。充分利用各方力量,形成监督合力,畅通监督制约的渠道。该局把纪检监察部门与审计机关内外“三种监督力量”融合到一起,形成了“1十3大于4”的监督机制。第一,与特邀人员监督融合到一起,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民主党派成员、审计系统基层负责人、被审计单位相关方面领导中聘请了100多名特约审计员、党风联络员、廉政监督员;第二,与社会力量监督融合到一起,除接受市级机关组织的群众评议机关外,还以当年被审计单位为主自行组织开门评议;第三,与党政组织监督融合到一起,机关各党支部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两次由支部委员和支部所在范围的部门领导参加的党政联席会议,对包括局领导在内的本支部党员干部的思想情况定期进行分析,研究帮教措施,提出肯定和批评的意见。由于科学整合局内外和党内外的监督资源,使监督力量得到了持续不断地落实,及时发现并化解了一些带倾向性的消极问题,有效地保持了审计机关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每年一次的大范围问卷调查对审计人员廉洁自律的满意率均为100%。(陈世平)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