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审计厅向区人大汇报审计机关财务收支自查及整改情况(07-8-16)
【发布时间:2007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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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下旬,宁夏自治区审计厅在给区九届人大常委会作的《2006年度宁夏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报告》中,揭示了宁夏全区审计机关财务收支自查结果及整改情况。
 
    根据审计署的统一部署,上半年,审计署驻西安特派办对宁夏审计厅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审计厅对五市审计局、五市对所辖县(区)审计局近两年的财务收支情况也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部分审计机关为解决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或聘请专业人员参加基本建设投资审计费用,违规向被审计单位收费,用于弥补审计经费不足;已报废、毁损、拍卖的固定资产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往来账项没有及时清理,有的款项长期挂账已形成损失;个别审计机关未按规定及时撤消“审计罚没过渡专户”等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宁夏审计厅召开了全区审计情况通报会,通报了检查结果,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认真整改,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各市、县(区)审计机关根据检查结果,及时进行了整改。同时,按照审计署的统一要求,适当时候将请财政、监察部门对审计机关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检查。(王金平   冉登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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